|
|
一、入馆须知
1.凡我校读者凭“借书证”入馆。现新馆一律实行一卡通,即凭本人“借书证”既可以从一楼刷卡进入图书馆、统一从二楼出图书馆。外单位人员需要入馆者,须与本馆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同意后进行登记方可入馆。
2.凡进入各个藏阅区的读者,须先存包,各区域设有存包箱(使用见存包箱上说明),离开时不要忘记取出带走。
3.五楼为本馆公办区,非本馆人员不得进入。
4.本馆为无烟区,读者入馆禁止吸烟。
5.要文明礼貌,注意衣履整洁。
6. 爱护书刊资料和一切公共财产,请勿随意搬动馆内设备及桌椅。
7.保持安静,请勿喧哗,维护公共秩序,请勿在馆内打闹追逐。
8.维护环境卫生,爱护花草树木。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
9.入馆人员均须自觉遵守馆内各项规章制度。
10.严禁接触和损坏馆内任何消防、通讯、水电等安全设施。违者后果自负,并追究责任。
二、书目信息查询使用指南
我校新馆实行全全开放、全开架管理,读者可以进入各个藏阅区查找所需图书,也可以利用图书馆检索终端和校园内任何一台与校园网联结的计算机终端查询本馆书目信息、查询自己借阅图书馆文献资料的情况、新书通报、全文数据等。
利用网上查询服务的步骤如下:
1. 点击图标“e”(Internet Explore浏览器),进入“云南财贸学院图书馆”主页。
2. 进入图书馆主页页面,点击左边“馆藏书目信息”下的“书目检索”。
3. 进入“书目查询”页面。具体步骤如下:
(1)选择一个查找途径。一般通过选择“题名”(刊名)(书名)、“责任者”(作者、出版社)、“主题词”等。选定后在相应地方点击一下。
(2)在查找内容项中输入检索内容。
(3)“ ⑶ ”、“ ⑷ ”可以不填。
(4)检索库“ ⑸ ”中选择相应内容。一般选“书和刊”。
(5)选择检索方式“ ⑹ ”,“前方一致”指检索标识以检索内容开头为主的方式。“模糊检索”指检索标识中包含有输入的检索内容的方式。
4.完成以上步骤后敲“回车”,您所要查找的书目信息立刻显示出来。如果显示“没有找到您要的资料”,回到上一步,检查是否输入出错,或改换其它检索途径。
5.点击表格右上方的“详细信息”,查看图书馆藏状态、信息、分布等。
三、读者借阅情况查询指南
在图书馆主页“书目检索”栏目下点击“读者信息查询”,注册登录后进入“我的图书馆”页面,在这里您就可以进行个人借阅查询了。具体方法如下:
1、点击“读者信息查询”后,出现用户登录页面。在这里要求读者依提示输入注册名或借书证号、密码。
2、读者注册
当你是第一次登录时,请先注册。注册方法是:先在证号框中输入你的借书证号,然后在密码框中输入密码。如果你是新生,请在密码框中输入000000(6个0);如果你是老读者,请在密码框中输入你的借书证号或000000,两种密码你都试一下。如果都不对,可到技术部找工作人员帮你设置。输入密码后,点击“登录进我的图书馆”按纽,即可进入“用户注册”页面,在这里请你依提示输入有关注册信息,在注册名框中输入你喜爱的名字,在密码框中可重新设置密码,在下次登录时你就可以用此注册名和密码进行登录。为了今后联系方便,更好地为你提供信息服务,请你在电子邮件框中输入你的电子邮件地址,如果没有可在公共网络上,如新浪、网易等申请一个。电子邮件地址很重要,因为今后图书馆许多服务或重要通知都通过电子邮件与你联系。
3、登录成功后,进入“我的图书馆”页面,在这里你就可以进行借阅查询、书目查询、财经查询、查看新书通报、向图书馆推荐新书,修改密码和个人资料等项目了。在此页面上列出的有些项目,如馆际互借、联合目录、互借请求查询、期刊篇目等尚未开通,暂不能使用。
四、借阅规则
A、? 流通部图书借阅规则
1.图书借阅一人一证,读者把所需图书带到二楼总服务台借阅。
2.学生读者可借图书6本,其中包括文艺类图书1本(限借);硕士生20本,其中文艺类3本;教职工根据职称高低,借书数目不同,具体为:中职以下(包括中职)10本,其中文艺类1本;副高15本,其中文艺类3本;正高20本,其中文艺类4本;硕士生导师30本、其中文艺类5本。
3.借阅规定:各个“社会科学阅览室”、“重点学科室”的图书教职工,硕士生可借180天,本科生可借60天;文艺类教职工,硕士生、本专生均可借30天。到期未看完图书的读者,需在到期前20天以内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时间:“社会科学阅览室”、“重点学科室”教职工、硕士生是180天,本专科生是30天;文艺类职工、硕士生,本专科生都是30天。
4.读者所借图书3天以后才能归还,所借图书应期归还,超期不还者,按每天每本追加图书逾期占用费0.10元,拒付者,计算机自动停借。
5.读者借书时应认真检查图书有天破损情况,如发现应及时交工作人员处理,否则由借书者负责;还书时,请等工作人员还书工作完成后再离开,如有污损、涂划、撕毁或遗矢,按图书报刊遗矢、污损的赔偿规则进行赔偿。
6.借书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违者后果自负。凡丢失借书证者,应立即到总服务台挂失,经查证确认后,到一楼办理补办手续。挂失前若被人昌用,应由原持证人负责赔偿。
B、报刊借阅规则
1. 凭本人借书证进入各阅览室(三楼、四楼),室内报刊一律不外借,仅供在本室阅览。
2. 阅览室为开架借阅,请读者借阅后归回原位,避免报刊乱架,影响正常流通。
3. 不得撕毁、涂抹刊物。如有发现,照本馆有关赔偿规定办理。
4. 室内不得携带书包及与本室无关的图书等物品入内。
5. 不得在室内吸烟、吃零食、高声喧哗、聊天。
6. 爱护公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7. 私自带出报刊者,按违反规定处理。超过一个班的时间,罚款0.50元。
开 门 时 间 |
部 室 |
时 间 |
流 通 部 |
社会科学阅览室 二楼、三楼
总服务台(二楼) |
全天8:00-22:00
(星期一 ——星期日) |
样本书、工具书室
新书室(二楼)
重点学科室(三楼) |
上午8:00-11:50
下午14:30-17:40 |
财院文库(二楼)
云南地方文献室
特藏室(三楼) |
对不起,不知道 |
阅 览 部 |
外文书刊阅览室?? (三楼)
中文现报现刊阅览室(四楼)
中文过报过刊阅览室(四楼) |
全天8:00-22:00
(星期一 ——星期日) |
信息技术部 |
技术部办公室(一楼) |
上午8:00-11:50
下午14:30-17:40 |
电子阅览室(一楼) |
全天8:00-22:00
(星期一 ——星期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