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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金融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8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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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金融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
2016
年实行差额复试,按
1:1.5
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和名单,复试人数根据生源情况,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具体情况如下:
学科、专业
招生计划
第一志愿
上线人数
金融学
12
6
金融(专硕)
29
3
保险学
4
0
保险(专硕)
8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