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国家招生政策,坚持质量第一、宁缺毋滥的原则,保障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金融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2015年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根据生源情况,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具体情况如下:
学科、专业
招生计划
第一志愿
上线人数
金融学
12
10
金融(专硕)
25
4
保险学
0
保险(专硕)
8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