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2015-2016学年 关于清理核实学生缴费情况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1-25  阅读次数:
 
 
 校属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学生缴费工作,根据《云南财经大学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教育收费工作的通知》,现将本学期开学以来学生缴费情况通知如下,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做好学生缴费清理催缴工作。
一、缴费情况
(一)20152016学年缴费情况
根据《20152016学年新生缴费工作安排》、《20152016学年老生缴费工作安排》,在各教学单位、教务处、学生处等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财务处采取多种收费形式开展收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下发截止20151120日,各学院2015年本科生缴费、欠费情况表。
二、清理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清理工作安排
1.请各学院根据财务处提供的学生学费住宿费缴费情况明细表(见附表1)积极组织人员和各班开展学费清理核实催缴工作,认真核实学生的欠费金额及欠费原因。
2.学生在附表1上签字确认本人缴费或欠费情况,如对本人缴费或欠费情况有异议的,可带齐全部缴费收据到财务处资金管理科(办公楼214室)核实。对确属欠费的,请班主任在表中的备注栏注明欠费原因。
3.清理核实完毕的学生学费住宿费缴费情况明细表(附表1)经各学院领导签字、学院盖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后于20151220日前交财务处资金管理科(办公楼214室)。
4.根据本学年学生缴费工作安排,学校从1120日起不再安排批量代扣,但考虑到方便学生缴费和资金安全等因素, 11月20后采取网上缴费和刷卡缴费两种方式,其中:(1)网上缴费,校园网主页“财务查询”登录财务处综合信息门户,点击“网上缴费入口”,或登录网址http://202.203.194.8/payment/,用户名和密码均为学生本人学号,(2)刷卡缴费,由学生每周三、周四到财务处资金管理科(办公楼214室)缴纳欠费、住宿费。
5.未收到学校办理的农行卡、金碧财大卡或银行卡遗失需补办的学生,自己到银行补办卡,持银行给的回执单到财务处资金管理科(办公楼214室)登记卡号。
(二)有关要求
1.各学院应严格执行“先选课、后缴费、再注册”制度。学生凭缴费收据、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已批准生源地贷款申请办理注册手续。因未严格执行“先缴费后注册”等有关规定造成学费拖欠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各学院应严格执行暂缓缴费的人数比例和时限规定。各学院扣除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后的缓缴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院学生人数的5%,缓缴期限不超过三个月。
3.各学院应严格执行欠费学生成绩查询的规定。各学院任课教师或班主任不得私自同意欠费学生查询成绩。
4.学校将继续按缴费率下达各教学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预算经费。
各单位在学生缴费情况清理核实过程中有何疑问,请及时与财务处资金管理科联系(办公楼214室)。
联系人:和金香   联系电话:65189077
 
 
                           财务处
             年十一月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