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经大学教职工住房补贴申报工作指南
1、根据省直房改办及学校安排,符合申报条件的教职工个人按实填报《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住房不达标职工住房补贴申请表》或《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无房职工住房补贴申请表》
2、申报人按要求递交材料到配偶所在单位的房改办审批
3、国有资产管理处房产科接收、整理材料,并集中录入住房补贴管理系统
4、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公示住房补贴申报情况
5、上报省直机关房改办审批
6、上报省财政厅审批
7、财政拨付资金后,房产科根据审核资料制作住房补贴发放清单
8、校财务处审批
9、银行开具住房补贴存单
10、住房补贴存单发放到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