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财政厅 |
云财采〔2017〕10号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暂行办法》的通知 |
各州(市)财政局,镇雄县、宣威市、腾冲市财政局,省级各预算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的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行为,维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和省委、省政府以及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领取评审报酬费用等规定,省财政厅制定印发《云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暂行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件.云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暂行办法
云南省财政厅 2017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