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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务用车统一定点保险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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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2016年学校公务用车

统一定点保险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20132016 年度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有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216号)文件的要求,我校公务用车保险承保公司为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范围、投保使用保险条款及费率、投保险种、投保期限等详见附件。该文件中明确提出:“省财政厅等部门将对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服务考核,对拒不执行定点采购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的单位,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时投保。为确保投保车辆信息准确,请各单位于127日前,将公务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交至国有资产管理处,北院逸夫楼210#(联系电话:5023317)。

我校公务车辆投保联系人为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王越,联系电话:13629697637

 

附件:《云南省财政厅关于20132016 年度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有关事宜的通知

 

                      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云南省财政厅文件

云财采〔201216

—————————————————————————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20132016年度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有关事宜的通知

 

省直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省属各事业单位,安诺经纪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云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统一定点保险管理,规范公务用车保险行为,简化手续,提高效率,更好地维护采购双方的保险权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政府采购法》、《保险法》、省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以及省纪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20132016年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统一定点保险招标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公务用车。

二、定点保险公司及定点服务单位(见附件1、附件2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云南省财政厅将为定点保险公司颁发“20132016年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公司”证书。

三、保险经纪公司

安诺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四、实施期限

201311起至20161231止。

五、投保险种和赔偿限额

(一)交强险,按国家规定;

(二)车辆损失险,按新车购置价,新车购置价指购置与保险车辆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附加费)的价格;

(三)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20万;

(四)车上人员责任险,按核定座位投保,每人每座最高赔偿限额为5万元;

(五)不计免赔特约险,包含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的不计免赔险;

(六)玻璃单独破碎险;

(七)车身划痕险,赔偿限额2000元。

六、保费及优惠率

交强险按国家规定费率执行。商业险优惠率均为30%

七、办理程序

(一)投保程序

1.原保单到期车辆

对于年底原保单到期的公务用车,省财政厅相关处室提供纳入预算管理车辆信息,由保险经纪公司在保单到期前,制作各采购人车辆投保清单(包括预算内车辆和未纳入预算内车辆),统一交各定点保险公司。各定点保险公司交采购人审核确认后,由各定点保险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出具机动车辆保险单。

2.期内新增车辆

期内新购置的公务用车,属协议供货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在采购合同备案前,与保险经纪公司联系并办理投保手续后,方可到省财政厅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属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公务用车,采购结束后,采购人及时联系保险经纪公司办理投保手续,并将投保清单与采购合同一并送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备案。

3.期内退保车辆

    在保险期内,车辆如需要办理退保,定点保险公司根据未到期天数按日比例退保。退保仅限于过户、报废车辆,其他车辆不得退保。预算内车辆退保的保险费,将退还国库。

(二)保费支付程序

1.纳入预算管理的车辆,保险经纪公司对经采购人确认的机动车辆保险单进行初核,送达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复核。政府采购管理处复核后,制作保费支付通知单(见附件3)和保费支付明细(见附件4),送相关业务处室进行确认后,再由省财政厅预算处进行终审。各相关业务处室根据预算处的终审结果,连同保费支付通知单和保费支付明细,以及保费汇总确认表交省财政厅国库处后,将保费直接由财政统一支付至各定点保险公司。

    2.未纳入预算管理的其他车辆,保险经纪公司对经采购人确认的机动车辆保险单进行初核,送达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复核。复核通过后,制作保费支付通知单和保费支付明细,采购人凭审核后的保费支付通知单、保费支付明细、保险发票直接向保险公司支付保费。

3.保险经纪公司对有关单据、清单进行审核,如发现保险单内容不符合保险服务协议的相关要求,定点保险公司将按照要求重新出单。

4.省政府驻外机构公务用车的保险费,按部门预算核定的标准直接拨付给单位,由单位自行投保。

5.纳入预算管理的车辆和未纳入预算管理的其他车辆的保费,应在每年5月底前完成支付。

(三)理赔程序

投保车辆出险后,采购人应立即与定点保险公司联系报案,同时通知保险经纪公司协助办理索赔手续。

八、对保险公司及保险经纪公司的要求

各定点保险公司应严格履行服务协议,做好采购人的承保工作。同时,定点保险公司要加强公司内部的管理和协调,定点保险公司只能由专属服务机构出具保险单证,各公司的其它分支机构,一律不得招揽、承接采购人公务用车保险业务。

保险经纪公司应严格履行服务协议,为采购人提供保险经纪服务,协助省财政厅等部门做好监督定点保险公司的协议履行情况,协调处理疑难或重大保险索赔案件,切实保障采购人的保险利益。并协助开展防灾防损、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工作。

九、监督检查

(一)省财政厅等部门将对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服务考核,对拒不执行定点采购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的单位,将按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对各定点保险公司考核结果将作为第二年承保份额划分的依据。

(二)采购人在非定点保险公司投保,或不通过保险经纪公司进行投保,省财政厅将不予支付保费,并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采购人要维护定点保险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得假借政府采购之名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投保,不得无故拖延确认保单,不得向定点保险公司提出正常服务范围以外的不合理要求。

    (三)车辆出险后,被保险人必须在经政府采购公开招标中标的定点维修企业中进行车辆修理,定点维修企业名单见附件5,也可在云南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查询。特殊情况下,如公务用车在昆明市区以外的地区出险,可不受此规定限制。乙方同意在被保险人事先报案的前提下,接受当地发生的合理的临时修理费用。

(四)对发现定点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有不良行为或违反服务协议的,采购人可向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进行反映或投诉。对发现定点保险公司有不良行为或违反服务承诺的,也可向保险经纪公司反映。一经查实,将按合同规定进行处理,甚至取消定点保险资格。

联系电话:云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0871-3619541  3637530(传真)

 

 

 

 

 

附件1

保险经纪人、定点保险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安诺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手机

电话

传真

 

15559799694

 

0871-3215558

 

 

0871-3215556

 

 

13888365558

 

13708865990

 

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职务

手机

电话

李华辉

副总经理、项目总负责人

13808751812

0871-4586566

姜妍同

中介部经理、项目负责人

13187860051

0871-4584035

 

中介部客服、承保联系人

13888222954

0871-4584035

白云峰

理赔中心负责人、理赔联系人

13888686770

0871-4580942

 

 

 

 

 

 

附件2

 

2013-2016年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公司服务单位

被保险人(一级预算单位)

定点保险公司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省农业厅

云南省水利厅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

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体育局

云南省统计局

云南省测绘局

云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云南省宗教事务局

云南省粮食局

云南民族博物馆

云南民族出版社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老干部局

云南省少数民族语文指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政策研究室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台湾工作办公室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中国民主建国会云南省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党校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省级机关党校

昆明理工大学

昆明医学院

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西南林学院

云南财经大学

云南大学

云南广播电视大学

云南民族大学

云南农业大学


 

附件3

2012-2014云南财经大学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名单

 

序号

服务企业名单

资质

类别

服务费优惠率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维修车型

1

云南联迪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一类

工时费优惠20%

黄小丽

13759159656

昆明市白龙路522

奥迪

2

昆明南亚勇坤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一类

工时费优惠20%

材料费优惠6%

郭晓林

18669208030

昆明市龙泉路31

各种车型(三菱为主)

3

云南旅游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一类

工时费优惠30%

材料费优惠20%

欧阳仑

13888991449

昆明市龙泉路308

各种车型

4

云南英茂商务有限公司

一类

工时费优惠15%

材料费优惠10%

 

13700610616

昆明市苏家村38号世博吉鑫园旁

上海大众

5

昆明中升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一类

工时费优惠10%

材料费优惠5%

桂靖鹏

13577080339

昆明市白龙路516

(世博园正门前)

丰田

6

昆明腾辉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二类

工时费优惠10%

材料费优惠10%

管理费优惠8%

余国斌

13529190412

昆明市小坝新发路9

各种车型

7

云南鸿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二类

工时费优惠10%

材料费优惠10%

姚永春

13888570865

 

昆明市黄土坡小屯国际汽车城

别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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