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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第十二党支部开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作者::人事处    文章来源:机关党委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1-23

1121日下午,机关第十二支部(人事处)开展了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校党委副书记谢昌浩、人事处全体党员参加了学习活动。

会议传达了学校党委文件,逐条阅读《问责条例》解释条款内容,认真学习了王岐山同志在《人民日报》发表的署名文章《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会议指出,《问责条例》是继《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后,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制度重器,回应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现实需要,向全党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对于引导和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上,谢副书记强调,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条例,是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他结合人事处工作特点,要求人事处全体党员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条例的重要性,带头深入学习贯彻,坚持把自己摆进去,逐条对照检查,及时整改落实,做到深学、细照、笃行,压实压紧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实现以问责促进负责、以担当诠释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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