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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督促检查办公用房的通知

信息来源:纪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9-25

关于进一步督促检查办公用房的通知

各二级纪委、直属支部纪检委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纪委关于超标配备办公用房的专项治理要求,学校近期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使用(配置)整改工作的通知》,请各二级纪委、直属支部纪检委员督促检查本部门的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一、严格按照办公用房配置标准进行督促检查,办公用房面积严格控制在标准范围内。

二、按照“调小、合并”的要求进行督促检查,坚决杜绝超标使用。

三、请各二级纪委、直属支部纪检委员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并于928日前将本单位督促检查情况报学校纪委。

联系电话:65114879

工作邮箱:yncjdxjwb@163.com

                   中共云南财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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