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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保障卡照片采集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17-08-31 阅读次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社会保障卡照片要求规范》的通知要求,须做二代金融卡、二代医保卡,现将要求通知如下:

一、涉及对象(共94人):

云南省医保系统与公安数据匹配后,我校有94教职工及退休人员信息有误,在系统里面没有本人的照片,须提供相关材料。具体名单已经下发到各单位,请各单位务必通知本人。
   
涉及到的单位: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城市与环境学院、传媒学院、党委办公室、国际工商学院、国际交流处、国际语言文化学院、后勤产业集团、会计学院、监审处、教务处、金融学院、金融研究院、经济学院、经济研究院、科研院所中心委员会、离退休工作处、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商学院、社会与经济行为研究中心、实验室与实验教学管理中心、体育部、统计与数学学院、图书馆、物流学院、现代设计艺术学院、信息管理中心、信息学院、学生处、印度洋地区研究中心、云南省经济社会大数据研究院、哲学与伦理研究所、资产经营公司
    二、提供材料:

1.社会保障卡照片(只提供电子版):

1)照片格式要求:要求按照二代身份证的数字相片标准提供。白色底的照片,规格(尺寸参数):358像素(宽)×441像素(高),规格为32mm(高)×26(宽)mm,分辨率350dpi。压缩方式:JPEG格式,压缩因子70,大小控制在30K

2)照片电子版文件名:

标注本人的姓名、医保卡号、身份证号。

如:张三医保卡0000550000身份证530103196601010000.jpg

2.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注明本人医保卡号)。

三、请各单位于2017915日之前将身份证复印件统一报送到人事处313室,照片电子版发送到邮箱:452453956@qq.com

四、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蒋茂蓉,65192491,内线:8491

 

附件:照片要求

                                           人事处

                                        20178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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