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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财经大学关于组建学科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术团队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18-01-04 阅读次数:
 校属各单位:

为全面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充分发挥学科领军人才(首席教授)、学科带头人(特聘教授)的团队引领作用,推进创新学术团队建设,提升学术水平和学术实力,推进高水平财经大学建设。根据《云南财经大学“十三五”优秀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暂行)》(校发〔20169号)精神,现就组建学科领军人才(首席教授)、学科带头人(特聘教授)团队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术团队成员的组成

(一)学术团队建设应以学校全职聘任学科领军人才(首席教授)或学科带头人(特聘教授)为首席专家。

(二)学校全职聘任学科领军人才(首席教授)和学科带头人(特聘教授)均须组建不少于3人的学术团队。团队成员应由云南财经大学教师组成。

(三)凡符合《云南财经大学“十三五”优秀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暂行)》(校发〔20169号)青年学术骨干和青年学术后备人才岗位引进条件的在职教师均应参加学科领军人才(首席教授)或学科带头人(特聘教授)组建的学术团队并参加学术活动。

(四)原则上同一名教师只能参加一个学术团队。若出现交叉聘任团队成员的,应明确成员在各自团队的学术任务,不重复计算学术成果。

(五)学校组织团队首席专家与团队成员签定协议,明确团队隶属关系,团队成员应服从团队首席专家的管理和指导。

二、学术团队成员的产生

(一)推荐和教师个人自荐相结合。团队首席专家根据各自学术团队学术活动和研究需要,在学校相关学术领域内的教师中推荐团队成员;学校符合条件的教师也可以自行向相关学术领域团队首席专家自荐。

(二)团队首席专家拟确定团队成员人选后以书面形式向人事处备案。

(三)人事处根据备案情况,综合相关部门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学校审

三、学术团队目标任务

(一)学术团队应围绕团队首席专家整合资源,根据学校学科建设需要长期致力于某领域的研究并取得突出成绩。强调学术团队建设对所在学科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建设计划应坚持从实际出发,应与所在学科发展规划相统一,积极申报省部级及以上相关创新团队、研究基地和质量工程项目。

(二)学术团队要有明确的高层次人才培养目标,着眼于团队成员整体素质提高并形成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

(三)首席专家应充分发挥对团队成员的引领和指导作用,指导团队成员申报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并充分发挥其社会影响力,力争帮助申报成员获准立项审批。

(四)团队首席专家应根据所在单位或学科的人才和学科建设规划,拟定本学术团队建设计划,并进行具体任务分解和分工报学校审定

四、团队组建日程安排

(一)201814日,公布学科领军人才(首席教授)、学科带头人(特聘教授)名单和学科领域。

(二)201815学科领军人才(首席教授)、学科带头人(特聘教授)推荐或个人自荐。团队首席专家将《云南财经大学学科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术团队成员推荐表》电子档、纸质档(附首席专家签名)交学校人事处。

(三)201818日,确定各团队成员名单。

(四)2018115完成学术团队计划,签订团队成员协议,明确团队成员任务。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人事处317办公室李老师

电话:0871-65192493(校内号码8491)

邮箱:403411960@qq.com

                               人事处

                            20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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