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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借调到校外工作或借调外单位人员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18-05-31 阅读次数:
 校属各单位:

    近日接省教育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严格控制县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规定的通知》,要求再次清理借调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被借调至校外工作的学校在编职工;以抽调、跟班、顶岗、学习、帮助工作等名义借用到我校工作的外单位人员。

二、相关要求

(一)按照谁借出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认真开展自查,列出被借调出及借调入人员名单,填写《2018年云南财经大学清理借调人员情况统计表》。

(二)严格借调审批权限。确因工作需要被上级部门借用的,由借入单位发函,由人员所在部门提出意见报人事处审核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

(三)除经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借出的人员可以至借用期结束,其他借出人员一律回单位上班。确因工作需要继续借调的,须按规定程序办理借调手续。截止615日,未经学校同意仍未回原单位上班的借调人员,视作旷工处理。

    三、材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各单位填写《2018年云南财经大学清理借调人员情况统计表》(表格在人事处“通知公告”栏处下载),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负责人签字后请于67日(星期四)17:00以前交致远楼313室,电子版请发至邮箱438345318@qq.com。如有借调情况存在,请同时提交相关借调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65192491(内线:8491

 

                                        人事处

                                    2018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