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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 工作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19-03-19 阅读次数:
 关于开展2019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云南省关于开展2019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云教认定〔2019〕3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范围

1.我校在职在编教师

2.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应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二、申请认定人员应报送材:

1、近6个月体检表一份(原件患有急慢性肝炎者,视为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视为合格。3月25、27日一早空腹带着附件1集中到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须贴与电子版照片同底的2寸近3个月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2、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两年内有效)各一份(原件)。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但需提供含两学成绩的在校期间成绩单影印件一份,可到人事处人事科(致远309室)查询复印并加盖人事处印章;

3、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

(1)学历信息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获得验证或能提供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国外取得的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2) 国外学历证明报告可以在工作时间去省教育厅一楼学历认证大厅办理,办理时需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填写《学历认证申请表》并缴纳费用,办理时间长,请提前准备

(3) 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

4、普通话测试等级证复印件一份;

5、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交本人近3个月内彩色证件照和小一寸办证照片各一张,请确保本次申报提交的所有照片均为同一底版;

7、《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档案袋》封面一份(材料装袋要求按以上顺序整理,其中材料2和4由人事处提供)。

★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或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其教育教学基本素质、能力考察及普通话水平测试可以免测。

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若提供两学成绩、教育实习鉴定表、教育实习成绩和相应的学历证书,且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可以直接认定。若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需参加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三、相关要求

1、证件照片要求

(1) 文件名:申请者本人的姓名加身份证号码。

(2) 照片尺寸:必须在19k以内,像素为114(宽)×156(高),照片扩展名只能为JPG,系统不接受其它格式的文件。

(3) 证件照电子版请发至邮箱:308943534@qq.com 

2、报送材料要求

(1) 由单位统一报送。填写《云南财经大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汇总表,电子版发至308943534@qq.com,纸质版请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逾期视为无人申报。

(2) 材料审核。拟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人员准备材料,装入档案袋,由各单位负责老师核实每一份复印件是否与原件相符,在每一张复印件右下角注明“与原件相符”并签上审核人姓名,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

(3) 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申请材料由各单位负责老师统一收齐后于2019413(星期17:00前交至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致远楼317室)。人事处审核后将统一组织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

3、申请人加QQ群:为便于后续工作开展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拟申报人员并请其本人加QQ群:545488644(财大-教师资格认定群)。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65192493(短号8493)

 

附件:1.云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2. 云南财经大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汇总表

3. 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档案袋

4. 高校资格认定任教学科

 

 

                                     人事处

                              20193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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