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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02
 

按照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学校第二巡察组将对统计与数学学院党委开展巡察。

一、巡察时间

第二巡察组定于20191126日(星期二)至1230日(星期一)对统计与数学学院党委开展巡察工作。1126日至122日组织巡察准备工作,123日正式进驻学院开展巡察工作。

二、巡察内容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关于省属高校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学校《关于开展校内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和学校党委的安排,突出政治巡察要求,着力发现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问题,主要对以下方面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方面的情况;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特别是严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对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统战工作、学生工作、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工作情况,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的情况。

(三)党委会、党政联席会、教授委员会以及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职权的情况。领导班子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否建立和坚持“三重一大”制度和“末位表态”等制度,议事决策程序是否合规,结果是否公开,选拔任用干部等是否存在不正之风,是否建立和坚持党务院务公开公示制度等方面的情况。

(四)学校建设发展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贯彻执行学校决策部署、推动改革发展的情况;对国有资产采购管理使用、绩效工资分配、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物资采购、项目建设管理等重要工作情况进行了解。

(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学校实施办法的情况。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方面的问题;“三公”经费支出是否按要求进行公开,是否在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方面存在违反有关规定的问题,是否存在超标使用办公用房等问题。

(六)学校党委要求巡察的其他事项。

三、巡察方式

巡察组在巡察期间,主要采用听取专题汇报、个别谈话、受理职工来电来信来访、抽查调阅资料、实地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列席有关会议、进行民主测评、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深入了解情况。巡察组不干预被巡察单位日常的工作,不处理被巡察单位的具体问题。

四、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组在巡察期间开设巡察工作意见箱、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受理举报和反映的起止时间为2019123日至1218日。

联系电话:15721886651

电子邮箱:yncdxcz002@163.com 

巡察意见箱:卓远楼附楼三楼统计与数学学院

为确保巡察工作有序开展,请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组的工作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871-6502426565110093(学校党委巡察办)

特此公告

中共云南财经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