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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财经大学统计与数学学院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发布时间:2018-12-05
 云南财经大学统计与数学学院党支部

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党支部延伸,提升党支部建设规范化水平,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增强党员意识,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和《云南财经大学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统计与数学学院党支部的考核和评价。

第三条 坚持分类考核原则和定性定量相结合原则,针对教职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以下简称“师生党支部”),以及支委(重点是党支部负责人)的不同实际进行考核。

第二章 考核评价内容

第四条 师生党支部主要针对党支部基本组织建设、基本队伍建设、基本活动建设、基本制度建设、基本保障建设和特色项目等情况进行考核,对日常工作监测情况进行结果运用,并组织所属党员进行民主测评。

(一)基本组织建设:主要考核组织设置是否合理、组织关系是否清楚、组织体系是否健全、班子是否选优配强、按期换届是否正常、动态管理是否到位。

(二)基本队伍建设:主要考核党员发展管理是否规范、教育培训是否经常正常、日常管理是否落细落小、激励关怀帮扶是否到位。

(三)基本活动建设:主要考核支部活动是否常态坚持。

(四)基本制度建设:主要考核组织生活制度、民主议事制度、党务公开制度、联系群众制度是否健全。

(五)基本保障建设:主要考核经费保障落实是否到位、活动场所是否建管用并重、基础台账是否完备规范。

(六)日常工作监测:主要由统计与数学学院党委从党支部完成工作时间、质量和报送材料等情况进行评分。

(七)特色项目:主要考核党支部示范创建项目、党支部受表彰等情况。

(八)党员民主测评:主要对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和党支部工作情况进行测评。

第三章 考核评价方式和等次评定

第五条 每年12月,统计与数学学院党委组织开展党支部工作考核。

第六条 采取党支部自评和统计与数学学院党委日常工作监测、现场考核等方式进行量化评价。自评由党支部每年 1220 日前按要求向统计与数学学院党委提交本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并填写评分表。对师生党支部的日常监测由统计与数学学院党委根据党支部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评分,占 15 分。对师生党支部的现场考核占 85 分,含党员民主测评 15分和考核组评分 70 分。具体考核指标及分值详见《统计与数学学院党支部工作考核评分表》《统计与数学学院党支部工作考核民主测评表》。

第七条 现场考核的程序:

(一)统计与数学学院党委委员组成考核组,听取党支部工作情况报告,查阅文件资料和工作台账,组织所属党员对支部和支委进行民主测评,抽取相关人员访谈。

(二)考核组对照考核评分表进行评分。

(三)考核组讨论考核意见,向党支部进行初步反馈。

(四)统计与数学学院党委审定党支部考核结果。

(五)经公示无异议后,统计与数学学院党委向党支部进行书面反馈,针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

第八条 根据党支部考核情况,按“先进、中间(一般)、后进(含软弱涣散)”3 个等次评定考核结果。

(一)考核得分 90 分以上的,可以评定为先进等次。先进党支部原则上不超过党支部总数的 30%

(二)考核得分低于 75 分的,可以评定为后进等次。后进党支部中排名靠后的,可以确定为软弱涣散党支部。考核得分低于 60 分的,确定为软弱涣散党支部。

(三)其余党支部,评定为中间(一般)等次。

第九条 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对党支部书记和其他支委履职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按照“好、较好、一般、差”4 个等次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党支部书记和其他支委党内评比表彰的重要依据和干部选拔任用的参考条件。“好+较好”票数占有效票数 80%以上的,可以评定为“好”。

(一)评定为“好”的,年度考核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二)对评定为“一般”的党支部书记,由统计与数学学院党委进行提醒谈话,提出整改要求。

(三)对评定为“差”的党支部书记,统计与数学学院党委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确定为后进党支部:

(一)不按要求设置党支部或划分党小组的;换届不及时或不按程序要求换届的。

(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执行不严格,存在程序缺失、倒置情况的;培养教育工作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格,存在“四代”“他人代写”等问题的;存在党员档案管理不严格的。

(三)组织关系管理不到位,产生“口袋党员”“失联党员”的;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要求不到位的。

(四)党员有违反校纪校规、学术诚信等情形的。

(五)不按时间、质量等要求完成重点工作的;党委督促检查反馈存在突出问题的;工作受到党委通报批评的。

(六)可以确定为后进党支部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确定为软弱涣散党支部:

(一)班子配备不齐、书记长期缺职、工作处于停滞状态的。

(二)书记不胜任现职、工作不在状态、严重影响班子整体战斗力的。

(三)班子不团结、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

(四)不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搞形式主义甚至弄虚作假的。

(五)换届选举存在拉票贿选问题的。

(六)对党员信仰宗教情况教育处置不及时的。

(七)党务公开、民主管理、基础台账不规范不完整的。

(八)党支部和党员服务意识差、服务能力弱、群众意见大的。

(九)党员有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十)可以确定为软弱涣散党支部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考核结果运用

第十二条 评定为先进党支部的,应当给予通报表扬,并优先向上级党组织推荐评比表彰。对优秀党支部书记,应当优先向上级党组织推荐评比表彰,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参考条件和学生思想政治现实表现的依据。校级优秀党支部书记的评选表彰,按照《中共云南财经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党支部建设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和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评定为后进党支部的,按照《云南财经大学党支部晋位升级工作流程(试行)》程序及要求,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开展晋位升级工作;党支部书记和其他支委原则上当年不能作为党内评比表彰对象。

第十四条 确定为软弱涣散党支部的,限期整改提升,由统计与数学学院党委约谈党支部书记和其他支委;党支部书记和其他支委当年不能作为党内评比表彰对象。

第十五条 党支部书记和其他支委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按照中共云南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进行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统计与数学学院党委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统计与数学学院党支部工作考核评分表

考核对象:统计与数学学院党委XXX 支部 时间: 年月 日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考核

小组

评分

一、基本组织建设(11分)

1.组织设置合理

1)党支部人数一般控制在 30 人以内。合理划分党小组(1分)。

2)按院(所、中心)、系、专业、年级(班级)、教研室、部门等教学科研管理实体设置党支部(1 分)。

3)建立网上党支部。运用“云岭先锋”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开展线上党组织活动(1 分)。

3

 

 

2.组织关系清楚

党支部有明确的上级党组织,坚持谁批准谁主管的原则,相关文件完备(1 分)。

1

 

 

3.组织体系健全

党支部与工会、共青团、学生会、专业、年级(班级)之间关系顺畅,形成工作合力(1 分)。

1

 

 

4.班子选优配强

1)班子职数。党支部委员会委员 35 人(一般为单数),其中书记 1 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 1 人;党员不足 7 人的不设支委会,设书记 1 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 1 人(1 分)。

2)书记配强(1 分)。教师党支部推进“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培育工作有力得 1 分;学生党支部注意从优秀辅导员、骨干教师、优秀大学生中选拔书记得 1 分。

3)委员配备。建立委员工作职责清单,发挥委员作用(1分)。

3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考核

小组

评分

一、基本组织建设(11  分)【续】

5.按期换届正常

1)班子任期。党支部委员会和不设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 3 年(1 分)。

2)按期换届。任期将满前 4 个月向上一级党组织书面报送换届请示。上一级党组织提前6个月以书面通知等形式,提醒任期将满的党组织做好换届准备工作。委员出缺的及时补充(1分)。

2

 

 

6.动态管理到位

每年对党支部设置情况进行自查整改,做到设置规范,调整及时(1分)。

1

 

 

二、基本队伍建设(23  分)

7.党员发展管理规范

1)认真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1 分)。

2)认真执行发展党员 5 个阶段 25 个步骤要求,审核把关严格(6 分,存在“四代”“他人代写”,或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等抄袭现象,或谈话人、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支部书记等履职不到位的,评分不超过 3 分)。

3)资料健全完备,档案管理规范(2 分。存在档案遗失、污损、涂改等情形的,不得分)。

4)工作监测。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1次考察(1分)。(注:教职工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存在应发展未发展的,评分不超过7分)。

10

 

 

8.教育培训经常正常

1)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提高政治理论素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章党规和党史党风党纪等为主要内容(1 分)。

2)“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和“三会一课”制度执行好(1分)。

3)按要求安排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党员、党支部书记参加校、院集中培训(1 分)。

3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考核

小组

评分

二、基本队伍建设(23  分)【续】

9.日常管理落细

落小

1)积分管理(2 分)。制定党支部积分评定标准(0.5 分)。党员每月申报、支委每月初评、党员大会每季度评定并公示、党支部年度计算积分(1 分)。评定积分年底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核备案,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等次的重要依据(0.5 分)。

2)党组织关系管理(2 分)。防止党员失联机制健全,每年进行 1 次集中排查,无“失联党员”“口袋党员”(2 分。出现上述情形的,不得分)。

3)党费缴纳管理(2 分)。党员主动、按月、足额缴纳党费(1 分),党支部按规定时间和方式归集党费(1 分)。

6

 

 

10.激励关怀帮扶到位

1)人文关怀。党支部搭建校院领导与师生定期交流联系平台,并重视支委与师生的经常性交心谈心(1 分)。

2)走访慰问。党支部认真做好重要节日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1 分)。

3)结对帮扶。经常联系帮扶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1 分)。

4)表彰激励。适时开展表彰优秀共产党员活动(1 分)。

4

 

 

三、基本活动建设(分)

11.支部活动常态坚持

1)坚持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统筹安排党费收缴、“三

会一课”、积分评定,开展党性教育、业务培训、志愿服务、

师生座谈、走访慰问等活动(3 分。制度坚持不好的,扣 1 分)。

2)每月有主题、季度有安排、年度有计划,形式多样、内

容丰富、效果明显(2 分。计划不完善、形式单一、效果不好

的,扣 1 分)。

5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考核

小组

评分

四、基本制度建设(18分)

12. 组织生活制度健全

1)“三会一课”制度(6 分)。落实“三会一课”定频次、定主题、定责任,计划报备,活动纪实(2 分);采取党支部书记讲党课、普通党员轮流讲、邀请先进典型讲和党务专家讲等方式,落实党课制度(3 分,形式单一的扣 1 分);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每年讲党课不少于 1 次(1 分。党支部无党员领导干部的不扣分)。

2)组织生活会制度(2 分)。教职工党支部每半年、学生党支部每年召开 1 次组织生活会(1 分);党员领导干部、党支部(党总支)班子成员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1 分,无党员领导干部的,不扣分)。

3)谈心谈话制度(2 分)。认真做好经常性谈心谈话,支委之间、支委与每位党员、支委与党外教师或学生干部之间必谈,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沟通情况,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1 分),并在《云南财经大学谈心谈话记录本》认真记录(1 分)。

4)民主评议党员制度(4 分)。每年开展 1 次。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进行。从“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对党员进行测评(2 分)。对评为优秀的党员予以表扬;合格的提出希望和要求;基本合格的指出差距、帮助改进;不合格的,立足教育帮助,促进转化提高,按照党内有关规定稳妥审慎处置(2 分)。

14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考核

小组

评分

四、基本制度建设(18  分)【续】

13.民主议事制度健全

参与决策制度。健全党员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机制(1 分)。

1

 

 

14.党务公开制度健全

1)公开内容。党支部决议及执行、党支部工作情况等适宜公开的情况纳入公开范围(0.5 分)。

2)公开程序。制定目录、实施公开、收集意见、资料归档(0.5 分)。

3)公开方式。会议、文件、网上党支部等方式公开(0.5分)。

4)公开时限。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0.5 分)。

2

 

 

15.联系群众制度健全

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支部、教职工党员联系困难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等群体,做好师生思想政治教育(1 分)。

1

 

 

五、基本保障建设(分)

16.经费保障落实到位

党支部党建工作经费账目清楚,使用和管理规范(1 分)。

1

 

 

17.活动场所建管用并重报刊(1 分)。

有固定活动场所,以及必要的图书报刊(1 分)。

1

 

 

18.基础台账完备规范

按照《云南省高校基层党组织基础党务台账清单》,建好党支部基础台账,资料完备、管理规范(1 分)。

1

 

 

六、日常工作监测(15分)

19.查阅日常台账

基层党委(总支)从党支部完成工作时间、质量和报送材料等情况进行评分。未按时完成工作的每项工作扣 1 分、迟报一项材料扣 0.5 分;完成工作情况差的每项工作扣 1.5 分、一般的扣 0.5 分;可累计扣分,直至扣满 15 分。

15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考核

小组

评分

七、特色项目(10  分)

20.党支部示范创建项目

党支部示范创建项目,院级 2 分、校级 3 分、省级及以上 5分(累计不超过 5 分)。

5

 

 

21.党支部受表彰情况

院级 2 分、校级 3 分、省级及以上 5 分(累计不超过 5 分)

5

 

 

八、党员民主测评(15  分)

22.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

按照“好”“较好”“一般”“差”4 个等次进行测评,测评得分=“好+较好”票数÷有效票数×100%×5。其他支委的考核结果,作为推荐党内评比表彰的重要参考(5 分)。

5

 

 

23.党支部工作情况

按照“先进”“一般(中间)”“后进(含软弱涣散)”3 个等次进行测评,测评得分=“先进+一般(中间)”票数÷有效票数×100%×1010 分)。

10

 

 

合计

100

 

 

注:凡师生党支部或党员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党章党规党纪问题的,直接确定为软弱涣散党支部,不再评分。

 

 

 

 

统计与数学学院党支部工作考核民主测评表

考核对象:统计与数学学院党委XXX 支部时间:年 月 日

考核内容

考核评价等次

先进 

一般(中间) 

后进(含软弱涣散)

党支部工作情况

 

 

 

 

支委履情况 

较好

一般

党支部书记

 

 

 

 

组织委员

 

 

 

 

宣传委员

 

 

 

 

备注:请对党支部工作和支委履职情况作出唯一性评价,并在相应栏目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