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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与数学学院行政管理人员考勤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3-07-30
为加强学院考勤工作管理,严格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学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工作时间
    (一)周工作日
    学院实行一周五天工作制,周六、周日及其他假期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二)日工作时间
    行政管理人员执行日工作时间坐班制度,具体作息时间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勤类别
    全勤、出差、迟到、早退、脱岗、旷工、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工伤假、丧假等。
    (一)全勤:指无迟到、早退、脱岗、旷工及请假情况,休婚、产、丧、工伤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出差:指按规定经学院批准因公外出的情况;
    (三)迟到:日工作时间开始至开始后60分钟以内到岗者为迟到(因特殊原因,事前经学院领导同意者除外);
    (四)早退:日工作时间终止前60分钟以内离岗者为早退(因特殊原因,事前经学院领导同意者除外);
    (五)脱岗:指在日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岗在半个工作日以内的情况;
    (六)旷工:是指事先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经获准而擅自离岗、缺岗达半个工作日以上的情况;
    (七)病假:指因病请假,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且未超出国家规定医疗期的情况;
    (八)事假:指因事请假不超出一个月或病假超出国家规定医疗期的情况。
    三、日常考勤信息的填报
    行政管理人员每日上下班应自觉到办公室签到、签退,不得由他人代签。
    四、考勤检查
    学院负责人负有对行政管理人员行使考勤检查的责任,并将不定期对日常考勤情况及各科室人员出勤情况进行抽查,一旦发现违规情况将在年终考核时给予相应处罚。
    五、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〇一〇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