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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与数学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发布时间:2017-05-23
统计与数学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贯彻落实《云南财经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试行)》(校党办发[2017]20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一、学习目的
(一)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
(二)学院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重点,以掌握和应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归管理、从严治学。学院党委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二、学习内容
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的知识;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三、组织和职责
(一)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由学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组成,根据学习需要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院党委对学院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主体责任。院党委书记是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进行学习讲评和学习总结,指导和督促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学习、完善学习制度等。院党委书记不在时,委托党委副书记主持学习工作。
(二)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配备学习秘书1名,由院办公室主任担任。主要职责是草拟学习计划和学习方案、准备学习资料、印发学习通知、协调学习事务、负责学习记录、撰写情况报告、推广学习成果、管理学习档案等。学习秘书名单报校党委宣传部、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三、学习形式
(一)理论学习中心组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相结合,开展讨论和交流。以中心组成员自己学、自己讲为主,适当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
(二)个人自学。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根据形势任务要求,结合实际,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刻苦学习。
(三)专题调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师生,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深化理论学习。
四、学习要求
1、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把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看家本领,把结合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与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结合起来,把握精神实质。掌握精髓要义,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2、发扬理论联系实际,求真务实的学风。坚持问题导向,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和应用党的基本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发挥示范和表率作用,带头学习,努力建设成为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带动全院大兴学习之风。
3、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按照学习安排,在自学的基础上,认真撰写主题发言提纲;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组织集体学习研讨不少于5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2小时;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根据学习主题开展专题调研,每年撰写1—2篇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参加学习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
五、学习管理、考核
1、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年初按照学校党委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并报送校党委宣传部、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2、建立学习档案,包括学习制度、成员名单、学习计划、学习记录、学习成果、考勤记录等内容。档案资料以电子数据、音像资料等形式保存。
3、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12月底向校党委宣传部、校党委组织部报送学习情况;每年6月份接受学校党委宣传部、校党委组织部、校纪委办公室的督查;每年12月份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接受考核。
六、学习服务与保障
1、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经费列入年度预算。
2、院办公室做好每次学习安排、学习资料、书目推荐、学习成果推广和学习调研等服务保障工作。
3、院办公室利用宣传栏、网络、内部通报等形式做好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和成果的及时报道及通报工作。




统计与数学学院党委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