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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学院参加云南省暨昆明市“大手拉小手——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法制宣讲活动”

    发布日期:2009-07-03点击: 发布人:

        7月3日,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20余名本科生及研究生在院团委书记杨茜茜老师的带领下参加了在春城实验小学举行的云南省暨昆明市“大手拉小手——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法制宣讲活动”启动仪式。省综治办专职副主任胡吉安、省司法厅副厅长康晓东、团省委副书记杨金莹、省教育厅德育处处长杨国良、共青团昆明市委书记罗永斌、昆明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姚宏等领导出席了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团省委副书记杨金莹介绍了宣讲活动有关情况,并指出,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兴衰、民族复兴,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千万家庭的幸福,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一项重大而复杂的民心工程。寄希望于青年志愿者特别是具有法制基础知识的大学生以一台演出、一次讲座、一次调研、一次宣传,进学校、进机关、进工厂、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

        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2007级研究生李妙同学代表参与此次活动的全省1000余名代表志愿者发言,承诺用自己的业余时间和专业知识为青少年提供陪伴式的教育,并遵守相关规定、维护声誉,主动承担起一个普通公民的社会责任。  

         随后,到会领导分别为各支志愿者小分队授旗,省综治办专职副主任胡吉安同志宣布云南省暨昆明市“大手拉小手——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大学生暑期法制宣讲活动”正式启动。活动启动后,青年志愿者还为春城小学的同学们上了昆明市法制宣讲的第一课:《对不良行为勇敢说“不”》。图文并茂的讲解,踊跃的互动,使整堂课取得了良好效果,为暑期宣讲活动开了个好头。

        法学院广大共青团员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发挥了共青团组织和志愿者服务组织服务大局、服务青少年、服务社会的作用,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倡导青少年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做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接班人,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未成年人保护的浓厚社会氛围。

        另外,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大手拉小手——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大学生暑期法制宣讲活动”将在2009年7月中旬至8月开展。一是依托司法、教育等有关部门在盘龙区开展广场式集中宣传活动,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法制宣传活动,重点准备的培训宣讲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案例分析教育》,由云南昆明12355青少年服务台志愿心理咨询师、志愿律师带领大学生志愿者走向街头向社会公众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并发放宣传手册;二是以前期参与云南昆明12355青少年服务台的学生骨干力量为主,带领志愿者,分成若干小队,分别到社区、单位,采用面对面交流、开办法制宣讲讲座等形式,向社会群众和广大青少年解答未成年人法律法规问题,使更多的未成年人学法、懂法、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