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云南财经大学委托,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及云财资﹝2016﹞257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云南财经大学出租房屋的批复》,对云南财经大学(龙泉路校区)2包:海棠餐厅北附106号商铺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二次招租,3包:海棠餐厅北附205、9包:新区浴室理发室、10包:北院浴室理发室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三次招租,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申请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云南财经大学(龙泉路校区)商铺对外公开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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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禁止经营煎、炸、烧、烤、煮等各类餐饮,以及卡拉OK、酒吧、网吧、录像室、电子游戏及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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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每个商铺为一个包号,申请人可对其中一个或多个包号提出承租申请。
3.2申请人承租价格不得低于第三方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价格,租期不超过3年。
3.3租金支付: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交付承租铺面半年度(6个月)租金。
3.4每个承租铺面除租金外还需交纳每平方米2元/月的卫生管理费。
4.1申请人若为单位或企业时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济能力;申请人若为自然人时持有效身份证件。
4.3申请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处于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期;
4.4如申请人在此次招租承租期前已经是本次招租范围内所含铺面的承租人,须缴清此次招租承租期前所有租金才可参与本项目;
5.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 2017 年 01月09日至2017年 01 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00分至 11 时00分,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持单位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授权书原件办理报名手续及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01月19 日14 时 00 分,地点为昆明市盘龙区万宏路奥斯迪商务中心A座10楼会议室;
6.2磋商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地点为昆明市盘龙区万宏路奥斯迪商务中心A座10楼会议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采购项目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财经大学官网”、“校园(龙泉校区)部分内部公示栏”发布。
请各潜在申请人认真阅读公告及查询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再进行申请,请各潜在申请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参与谈判。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万宏路奥斯迪商务中心A座10楼
电 话:0871—65613259 传 真:0871—63929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