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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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游泳馆为本校教职工试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7-12点击: 发布人:

    我校投资5000多万元建成的游泳馆已在近期竣工交验,交由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管理,按照学校安排,给我校游泳爱好者感受我校新建成的目前西南片区一流硬件设施的游泳馆,决定自2011年7月15日至2011年7月17日下午1点至5点,我校游泳馆将免费体验试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为我校教职工。所有前来游泳馆游泳的教职工,必须凭本人的校园卡进入游泳馆,一卡一人,不得携带家属。

    二、相关注意事项

    1、我校游泳馆泳池深度为1.9——2.4米,望广大教职工在掌握游泳技能的前提下再下池游泳,确保自身安全。

    2、本次试游中,来游泳馆游泳的教职工必须遵守昆明市游泳行业规范和规定,须穿戴拖鞋和游泳帽方能入场。

    3、根据昆明市游泳馆行业规范,谢绝患有肝炎、心脏病、皮肤症癣(包括脚癣)、重症沙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性病、精神病及酗酒者入池游泳。

    4、为了您及他人的身体健康,请勿在馆内吸烟、吃零食、随地吐痰。勿在池内搓、洗、擦身。严禁在池内大小便,切勿在游泳馆和泳池内追逐嬉戏打闹、跳水。听从工作人员的安全指导。

    望广大教职工积极配合游泳馆工作,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达到体验效果。

    云南财经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