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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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集体户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9-17点击: 发布人:

    关于对集体户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

    云南财经大学各位教职工住户:

    全市集体户的清理、整顿工作自2006年下半年开展以来,马村派出所按照市局的工作要求,结合换发第二代身份证工作,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动员,对集体户在册人员逐一进行登记,对有实际居住地的人员,将户口迁往居住地,初步理顺了集体户的人员关系,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根据(昆公治发【2007】2号)《关于进一步开展清理整顿公共户的通知》要求,市局将组织对完成清理整顿公共户的分局派出所进行验收,现将2008年下半年的清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顿时间及要求

    财经大学集体户以及家属户的清理整顿检查验收工作至2008年10月20日前完成,通过清理验收,使财经大学的公共管理工作全面进入规范管理、信息化管理。

    二、工作方法

    对于财经大学学生集体户中的教师,如已有私房或有亲属可以投靠迁户的,一律要求迁出,否则在今后的户口、身份证办理等事项中,如造成不便、自行负责;对于财经大学家属户(户口册的户别一栏为:非农业家属户)的人员,请携带房产证、户口册以及每人3张照片到财经大学保卫处户籍科登记。

    三、验收标准

    (一) 马村派出所严格按照昆公治发【2007】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开展清理整顿公共户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2008年下半年的公共户清理整顿工作。

    (二)对于清理整顿后的集体户在册人员,要求其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婚姻状况、现居住地、联系电话等进行采集填报《集体户人员在册名单》

    四、验收办法

    (一)清理整顿完成,由马村派出所将清理整顿情况和《公共户清理情况登记表》报分县(市)局,分县(市)局根据上报情况对派出所的清理整顿工作进行实验,实验合格后,填报《清理整顿集体户验收申请表》,报市局户政处。

    (二) 市局户政处根据上报情况,及时组织人员逐所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发放新式《集体户口薄》,限定名额,注明有效期,明确专管员及职责,纳入集体户信息化管理,验收合格后各所方可本着“严进宽出”的原则,开始办理集体户内人员的迁移和二代身份证的换发。

    五、其它事项

    对未能按期完成集体户清理整顿工作的单位,马村派出所将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暂停集体户口人员迁入,暂停换发集体户人员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马村派出所

    二OO八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