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关于办理居住证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维护校园治安,打击流窜犯罪,打造平安、稳定、和谐校园,根据《昆明市流动人口管理条例》规定,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马村派出所和学校保卫处,将对校内所有流动人口进行清查。对象为户口在昆明四区以外的在校务工人员或校内其它流动人口。要求校属各单位外来务工人员必须办理居住证,未办理者辖区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各校属单位有外来务工人员的,接到通知后,请把务工人员办证所需材料(1、部门出具证明;2、务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3、近期半寸彩色照片2张)收齐交保卫处治安科(办公楼105室),保卫处将配合马村派出所及时为校属单位务工人员或校内其它流动人口办理。已办理过居住证的,请校属单位把务工人员居住证收齐,交保卫处,公安机关要进行审验盖章(免费)。
保卫处治安管理科联系电话:5023506
云南财经大学保卫处
二OO八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