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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集本科生科研情况数据的通知

2017-04-14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科研处

校属各单位:

根据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伏润民校长、陈红副校长最新指示要求,为做好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并按时、按质完成工作,现就本科生科研情况有关数据采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集内容

本次采集主要涉及本科生科研情况方面的内容:

1、2016年度本科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情况 

需采集的数据包括学生学号、学生姓名、参与科研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工号。参与的科研项目指各类教师主持的2016年度在研的国家、省部级纵向项目以及横向项目。要求各学院、研究院(所、中心)在研科研项目中必须至少填报一名本科生参与情况

2、2016年度本科生发表论文情况

学生发表学术论文:指在校本科生在国内外正式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收录情况:指SCI(科学引文索引)、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ISTP(科技会议录索引)、CSCD(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需采集的数据包括学生学号、学生姓名、论文名称、发表期刊、发表时间和收录情况,另外学生指2016年度在校本科生。

3、2016年度本科生专利(著作权)授权情况

需采集的数据包括学生学号、学生姓名、名称类别(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著作权)、授权号、获批时间、是否第一发明人。

二、工作要求

此项工作为学校评估的大事,本次数据采集涉及面广、时间紧、工作量大,根据评估要求,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且学校将此项工作作为年度部门考核和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望各部门和负责人给予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认真对照采集内容和要求,认真、按时、保质完成工作。

三、其他事项

1、数据报送文本一律用EXCEL,模板见附件。

2、数据报送时各部门提交的纸质版需部门负责人和数据采集人签字,并盖部门公章,电子版发送至469528013@qq.com.如学院学生没有上述科研情况,请填写“无”,并报送。

3、报送地点为博远楼416室,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12:00前。

附:(1)表6-6-2 学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情况

    2)表6-6-5 学生发表学术论文情况

    3)表6-6-7 学生专利(著作权) 授权情况
    (4)填报指南V3.0-1009

    联系人:杨彩霞

    联系电话:0871-65125605(内线5605)

                                             科研处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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