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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征集“《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要报》”稿件的通知

2017-09-13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科研处
校属各单位:

为展示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最新成果,推出学术理论创新人才,拓展成果转化渠道,促进成果转化应用,更好地服务党委和政府决策,《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要报》(以下简称《成果要报》)现面向全省广大社科研究工作者长期征稿。请各部门组织老师积极投稿。要求紧扣国家和我省的社会经济发展,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方面的决策咨询报告。

投稿时间:全年受理投稿

投稿方式:将征稿的电子版发到42398327@qq.com的邮箱里

电话:65125605

联系人:赵老师

 

 

科研处

2017913

 

附:

《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要报》征稿启事

 

  为展示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最新成果,推出学术理论创新人才,拓展成果转化渠道,促进成果转化应用,更好地服务党委和政府决策,《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要报》(以下简称《成果要报》)现面向全省广大社科研究工作者长期征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稿对象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承担者、全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承担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承担者、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承担者、省社科规划项目承担者、其他省部级以上项目承担者、自主开展研究的社科工作者。

  二、稿件要求

  1.稿件为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成果,以应用对策研究成果为主。基础理论研究要关注学术前沿问题,成果要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对策研究要聚焦决策需求,针对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国家安全和战略利益、重大公共政策等方面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以及干部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作深入分析研究,成果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2.选题要突出问题意识和问题导向,有思想性、战略性、前瞻性;观点鲜明,重点突出,文字精练(限3000字左右);重要事实、数据、引文要标注出处,核实准确无误,文责自负。

  3.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4.已通过其他渠道报送或公开发表成果不在征稿范围内;已投《成果要报》的稿件不得同时一稿多投,避免重复采用报送。

  三、稿件受理

  1.全年受理投稿。作者自投稿之日起15日内未收到采用意向通知的,稿件可自行处理。

  2.投稿时请注明属于哪一类项目研究成果及项目名称、结项情况等,并附上主要作者的单位名称、职称职务、固定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相关信息。

  3.稿件如需有关单位和部门审定的,由作者负责送审并提供单位和部门是否同意报送的书面意见。

  4.稿件经专家审稿推荐采用但认为需要修改的,返回作者修改后报送。

  5.稿件电子文本发送至省社科规划办指定邮箱(如研究内容涉密,请标注密级,将文稿刻录光盘后送交)。邮件主题写明“《成果要报》投稿”。

  四、表彰奖励

  1.省社科规划年度项目(含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项目、单列委托管理项目等)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被《成果要报》采用1次及以上,在完成项目研究后,可申请免于鉴定结项;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省社科重大项目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特别委托项目研究成果被《成果要报》采用2次及以上,在完成项目研究后,可申请免于鉴定结项。

  2.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研究成果、全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研究成果被采用的,向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推荐报送。

  3.未曾获得各类项目研究资助的成果被《成果要报》采用的第一作者,以相关选题申报省社科规划年度项目,经专家评议符合要求的,可以省社科特别委托项目立项资助开展后续研究;申报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省社科重大项目,可直接进入会议评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或转为特别委托项目立项。

  4.研究成果得到中央领导同志批示并被有关决策部门采纳吸收的,将由省委宣传部向作者所在单位发出通报表扬函。每年度对各单位稿件报送和采用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组织较好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将给予通报表彰。

  本征稿启事可在本单位网站上挂载。如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请与省社科规划办联系。

  通讯地址:昆明市广福路8号省委宣传部社科规划办

  邮政编码:650228

  联系电话:0871-6399203863992039

电子邮箱:skcgyb@163.com

 

 

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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