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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重申管理规定通告
各位读者:
图书馆是为全校师生提供教学和科研服务的重要公共场所,图书馆所属的国有资产的安全及有序使用需要全校师生共同维护,为使图书馆成为一个安全、文明、有序的学习场所,现再次重申图书馆相关规章制度,坚持个人物品(自带图书及相关物品)清理工作。
1、读者在图书馆学习完毕离开时,请将个人物品带走,严禁任何个人物品滞留在图书馆内。
2、装物品的各类收纳箱等,严禁带入图书馆,滞留在馆内个人物品一概予以清理,统一放在二楼出口外右侧,遗失概不负责。
3、图书馆将于11月13日起严格执行此项管理规定。
特此公告
谢谢大家的配合!
图 书 馆
2017-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