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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的通知

2018-01-12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科研处
 校属各单位:

2018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请各单位组织老师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1.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撰写的富有原创性、创新性,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著作。

2.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的优秀学术成果;研究重大现实问题、重大理论问题、重大实践经验的优秀学术成果;研究学术前沿问题及新兴学科、交叉学科、优势学科领域问题的优秀学术成果;40周岁以下青年学者的优秀学术成果,给予立项资助倾斜。

3.资助成果形式著作以个人学术专著为主,多人合作完成的须以第一作者名义申报。编著、编写、主编和集体署名的著作不予资助。

4.申请人必须是著作权人,且著作权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抄袭和剽窃他人研究成果,做到文责自负。著作书稿符合“齐、清、定”要求,且在申报截止日期之前尚未正式付印。

5.不予资助范围:辞书类、教材类、资料类、普及读物类、翻译类、传记类、软件类、音像制品类、论文汇编类、文学作品类、地方志书类成果,以及已经申报各类出版资助的著作、再版著作。

二、资助办法

1.资助项目的确定遵循“自愿申请、公平竞争、专家评审、择优立项”的原则。

2.获得立项资助出版的著作,优先在省内出版社出版。确需在省外出版的,原则上只能在人民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高等教育出版社等国家级出版社或国家一级出版社出版。

3.获得立项资助出版的著作须在扉页上标注“本书受到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专项经费资助”字样,资助经费的平均标准为3万元左右,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实际资助经费。

4.获得立项资助的著作须在1年内出版,如不能按期出版的,须提交理由充分的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后报我办。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出版且未提交延期出版申请的,终止项目资助,已拨经费按原渠道退回。

三、申请人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须提交的材料为:申请书2份、书稿清样2本、申报统计表1份,公章由科研处统一加盖;

2.申请书须用计算机填写, 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好推荐意见;

书稿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封面只能出现著作名称,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单位和项目名称、项目批准号,以及在序言、正文、后记中透露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3.报送时间:226日(周一)上午11:00

4.有关申报的通知、表格等资料请登录“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网”(www.ynpopss.gov.cn或校科研网查询下载;

5.联系人:赵老师;电话:65125605;地址:博远楼416室;邮箱:42398327@qq.com

 

 

   

201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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