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公告信息

 

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03-25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科研处

校属各部门:

根据《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组织申报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经费

教师类项目中理工农医类课题资助为2.0万元/项,人文社科类课题资助为1.0万元/项;研究期限二年;要求预期成果可以量化,成果以国内外核心期刊收录论文、发明专利、专著、原理性模型、标准规范、新材料、新产品等为主。

二、申报名额

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资助性项目采取“限额上报、学校评审推荐、教育厅备案立项”的方式管理。本年度我校资助教师类项目26项,其中理工类6项,人文社科类20项。

三、申报条件

1、申报者为我校副高及以下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在编人员,副高级职称立项项目的比例不得超过项目总数的40%

 2、具有完成课题的良好信誉,无学术不端等有悖于社会道德的行为;

3、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1项;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研究内容涉及国家秘密;

2)与其他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研究内容雷同重复的项目;

3)主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或省部级以上项目未结题验收的人员;

4)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他人主持的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各类项目累计达2项及以上且未结题验收的人员。

5) 项目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出现学术不端等有悖于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的行为。

四、申报名额及评审方式

学院(研究院)不限额申报,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推荐,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后,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五、结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发表、出版与本课题有关的论文、著作,以及申报成果奖励,进行成果鉴定等,均应标注“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资助”。凡是未标注的成果,结题验收时省教育厅将不予认可。

2、项目负责人发表的论文成果被CSSCISCISSCI收录的,可免于鉴定。

3、本年度立项的教育厅基金各类项目在研期间,项目负责人以相同或相近的名称或内容申请到高级别(含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则本项目视同完成研究任务,可申请结题。

六、我校截止时间

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194811点以前将本单位申请材料收齐,报送学校科研处。纸质申请书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完善相应签字/盖章;《2019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材料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朱洁  杨彩霞    地点:致远楼106

 电 话:0871-65103014      邮箱: zhujie806@126.com



            科研处

              2019325

 

 

 

阅读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