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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微故事】最高法修炼记

-----法学院晏子昂同学的实习与成长
2018-04-23 来源:《云南财经大学报》第386期 作者:云财记者团 石婉娜 柳晨仪

    在翻看晏子昂的朋友圈时,偶然看到这样一段话,“小时候,教书法的老师告诉我,名章一旦盖下,就要对作品 负责。同样,人民法院的章盖下,就要对人民负责,对公平公正负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 义!”简单的言语,却让人感受到了身为法律工作者的态度和对公平正义的追 求。
    6 月 12 日,《第四批法律实习生接收公告》发布,最高人民法院第四批法律实习生选拔工作有序开展,经过包 括清华、北大在内的47所高校积极推荐和竞争性选拔,最终确定50名实习生人选,我校15级法律硕士(非法学)晏子昂在众多竞争者中脱颖而出,于8月24日正式到最高院报到。
    进入最高院实习的他们,被安排到审判一线部门,跟随实务导师真刀真枪地参与司法工作,辅助参与案件记录、 文书起草、司法调研及综合行政等工作,将法律理论知识与司法实践相结合,从而学会主动运用法律思维分析问题、解 决问题,加强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意识,提升综合法律素质。
    “实习期间,明显感到角色的变化,从一名学生变成一名法治工作者,从书本上的知识到实践当中的运用,两者之 间,区别很大。”晏子昂说到,书本上的理论是基础,而实务则是在理论的基础上,结合具体案件,每个案件,尤其 是刑事案件,关系到具体个人的自由权甚至是生命权,一定要慎之又慎,而不能像期末考试还可以动用一下“紧急立 法权”,那样胡来。
    谈到晏子昂,法学院院长佴澎说到“子昂同学是一个好学、上进、勤奋、多才多艺的学生。”他本科学的是化学, 起初的法律专业基础较为薄弱,但他仅用一年时间的学习便高分通过司法考试。就读期间,他主持并完成DNA证据运用研究为题的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自主研发了金融法律法规检索查询系统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并获得国家保护,公开或非公开发表论文达12 篇共9万余字。较强的科研能力与实践水平使晏子昂从被选拔人群中脱颖而出。
    佴澎谈到,以晏子昂作为个例,更加明确了法学院的人才培养方向,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让学生融入到实务部门中,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作战,培养出适用型法律人才。与此同时,结合学生自身特点,因材施教,让学生在适用的基础上成为特色型法律人才。在人才培养上做到“踏石留印, 抓铁有痕”,让大家能够实实在在地看到成效和变化。     实习结束后,毕业季也快到了,选择的浪潮便又一次席卷而来。大多数人或许还在犹豫是继续求学还是选择就业,而晏子昂已明确自己的目标——努力考取中国人民大学的博士生。或许正是因为这段特别的实习经历,让他更加明确自己未来应该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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