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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2014年第三次专题学习

2014-10-31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云财记者团 华文琦 朱琰 杨麒蓉 袁媛/文 党委宣传部 王丹华/图

    10月29日下午,我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4年第三次专题学习在国际学术报告厅举行。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并就深入推进学校依法、依章治校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专题学习。会议由校党委书记汪戎主持。



    校党委副书记桂正华传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解读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代表中央政治局所作的报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的讲话等重要文件精神。

    校纪委书记邵备就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专题发言。他传达了全省高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会议精神,并就《云南省高等院校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云南省高等院校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办法》两份文件进行了解读。他指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前提,纪委的监督责任是保障,纪委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为保障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要实行“一岗双责”、“一案双查”等制度,做到责任落实,健全履职机制。

    校长熊术新就学校近期工作和推进依法、依章治校讲话。他表示,我校今年以来在学科建设、招生、学生学习成长模式及艺术教育、信息化建设和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等方面持续推进,成效明显,增强了教职工对学校发展的信心。他强调,大学是学术共同体,是师生共同发展的自由空间,学校要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精神,将依据章程治校作为基本的治理起点,重点围绕教授委员会制度、教(工)代表大会制度、劳动关系聘任制度、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和学生能力发展制度等方面来进行。

    汪戎指出,十八届四中全会是我国法治建设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全会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为中国今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推动力。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学校如何实现依法治校、约束自身、培育学生是我们肩负的使命和责任,需要进一步探索和总结。

    汪戎强调,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基石,必须认识到权力、责任、义务是一致的,有多大的权力就要承担多大的责任和义务。各级党委要就自身承担的主体责任进行思考,不仅要管好自身,还要管理好队伍,各方面的工作都要认真贯彻和执行上级的要求。他指出,我校的发展现已进入转型期,总体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发展中也有不足,要真正成为让社会认可的好学校,我们还必须抓好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营造与之相适应的环境,努力让学校成为师生喜爱的精神家园。

    校领导,校党委委员,校长助理及全体中层干部参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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