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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财经大学安宁校区管理办公室网站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5-05-20


    为提升安宁校区管理办公室网站建设与运行管理水平,规范信息发布,更好服务安宁校区师生,展示安宁校区良好形象,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和学校相关管理制度,结合实际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安宁校区管理办公室网站是指学校站群系统中安宁校区管理办公室的二级网站,主要用于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

    第二条 网站建设与运行遵循“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学校信息管理中心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安宁校区管理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条 安宁校区管理办公室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网站建设的整体规划、相关政策制定、备案审批、运维监管和考评指导等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网站建设规划及相关规章制度制定建设。

    (二)部门新闻、通知、公告的审批、发布及维护、根据学校党委宣传部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报送新闻稿件原件及月报、网站信息统计表。

    第四条 网站整体设计应符合学校整体的品牌文化,须与学校主页基本保持一致,美观协调、简洁明快,能够反映云南财经大学安宁校区风格、办学精神及本单位特色。

    第五条 网站美工设计需参照云南财经大学视觉形象识别系统,使用标准化的学校标志、标准色、标准字体及组合方式。

    第六条 网站整体结构要做到层级有序,导航栏分类合理,充分考虑用户习惯,方便用户快捷获取所需内容。

    第七条  网站内容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署名权、肖像权等合法权益,禁止发布非公开信息、个人隐私、非法信息等。

    第八条 网站栏目包括:部门概况、党建工作、部门动态、服务指南、规章制度、资料下载、联系方式。

    第九条 不得在网站中随意设置网络链接,如网络广告、网上电影、网络游戏等,防止将含有有害信息的网站接入学校网络。

    第十条 网站是学校网站群管理平台下的二级网站,由综合服务中心进行统一后台管理。

    第十一条 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网站的内容发布与信息维护,确保发布内容的客观真实、更新及时。各科室须每月至少在网站上发布一篇新闻稿件(公告),引用学校发布的信息时,须与学校保持一致。

    第十二条 建立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发布新闻稿件(公告),严格参照《云南财经大学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管理办法》执行。

    (一)“三审”流程

    1. 各科室指定专人具体负责信息的采集、撰写和初级自查自校。

    2.初审环节:撰写人员所在的科室负责人为初审责任人。初审应逐字逐句逐画面审核全部信息内容,严格按照有关媒体信息发布规范,对内容进行整理和编辑加工,把好真伪关、知识关、文字关。

    3.复审环节:各科室分管领导为复审责任人。复审应审读全部信息内容,并对信息表述的准确性、所涉业务规范性等信息质量进行审定。

    4.终审环节:部门党组织书记、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终审责任人。主要负责对信息的舆论导向,包括政治性、社会效果、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等方面进行审定。遇重大事项或特殊情况,需报请分管校领导审定。

    (二)三校流程

    1.初校环节:撰写人员所在的科室负责人为初校责任人, 重点通读、细读信息,解决和消除信息所存疑点、错别字,清除文法修辞差错。

    2.二校环节:各科室分管领导为二校责任人, 重点校对不准确的表述和提法、内容及段落安排不当等。

    3.三校环节:部门党组织书记、部门主要负责人为三校责任人,重点校对重要表述、专有名词等,避免政治性、思想性差错。

    经过三审三校流程后,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信息发布。同时,将审校记录、发布终稿等相关材料归档备查。遇重要信息或者敏感信息不能作出准确判断时,必须向学校相关部门请示,经同意后方能发布。

    第十三条 综合服务中心应强化网站安全制度。网站首页公布主管领导和网管员姓名,规范网站管理员上岗、培训、离岗流程,严禁管理员账户和密码外泄,严禁使用弱口令并定期变更;网站须具备完善的后台登录管理日志;定期备份网站数据;禁止上传与本网站无关的文件;禁止与各种应用系统混用。

    第十四条 综合服务中心应每天至少两次全面浏览网站内容与相关链接,发现遭受攻击或异常情况,必须第一时间通知信息管理中心采取关闭网站等有效措施,最大可能地降低危害和影响,并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五条 综合服务中心要完善网站考评制度,定期对网站建设与维护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对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进行表彰。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安宁校区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