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欧阳杉老师先后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中国人民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中国人民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获民商法方向法学学士、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硕士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博士学位,2019年接受奥地利格拉茨大学“中欧气候变化法律比较”短期培训、2017-2019年挂职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从事环境资源司法研究。现任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普洱市仲裁委员会、澜湄国际仲裁院仲裁员,云南省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主要从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等领域的教学与研究,主持完成和在研课题12项,其中国家级课题2部,发表论文15 篇(含5篇外文,2篇录入CSSCI,1篇录入EI,1篇录入WESTLAW),出版环境法学专著2部(法律出版社),主编《环境法》(第五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部,参编著作10部,获国家级省级科研奖励5项。
主要科研成果:
1.论文:《环境行政执法—变事后处置为事前预防》,载《环境保护》(CSSCI扩展),2011.08(独撰)。
2.论文:《绿色经济在中国的启蒙与复兴》,载《法学杂志》(CSSCI),2012.03(第二作者)。
3.专著:《多元环境伦理视域下的环境立法目的体系构建》,法律出版社,2017.09(独撰)。
4.专著:《绿色经济背景下的碳金融研究》,法律出版社,2018.06(第一作者)。
5.主持《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研究》子课题,全国社科规划办,2022至今。
6.《云南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情况评估》项目第一执笔人,民盟云南省委,2024。
7.主持《彩云之南生物多样性法律与政策》,云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2022-2024。
8.参与《群体性事件的法律机制研究》,全国社科规划办,2009-2012。
9.参与《玉溪市东风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立法研究》,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