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2025年度云南财经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我校组织申报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一)引进人才项目:申请人只限我校未受过资助的新进博士;研究周期2年,引进人才项目资助经费按与人事处签订协议执行。
(二)“有组织科研”专项:落实学校第五次党代会提出的“1186”战略任务,积极推进有组织科研,提升科研服务能力,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3815”战略目标问题展开研究,特设定本类项目。本类项目指我校教职工研究成果通过云南财经大学工作专报、快报报送至省委、省政府,并获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将给予研究经费后补助的项目;资助经费根据《云南财经大学高质量服务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工作方案》确定。
(三)基地专项:为更好地服务于学校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研究基地、高质量发展与交叉科技创新研究基地,凝聚一批团队,推出一批项目,形成一批成果,特设定本类项目:
1. 申请人必须是入驻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研究基地、高质量发展与交叉科技创新研究基地的科研机构研究成员;
2. 研究周期1年,每项资助3万元(立项拨50%,结项后拨剩余50%),拟立项10项;
3. 本类项目需围绕以下两个方向进行申报:
(1)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重要要求,不断提升对南亚东南亚的辐射力、带动力、影响力,以畅通互联互通国际大通道、构筑全方位对外开放新高地、加快发展口岸经济通道经济、提升特色优势产业竞争力、密切与南亚东南亚国家人文交流为核心研究内容,开展关于制度型开放与跨境会计、跨境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口岸经济与通道经济、资源经济与文旅融合、人文交流与周边安全等主题的研究;
(2)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发展壮大“三大经济”,积极培育新质生产力,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省委、省政府“3815”战略目标任务,开展关于数字服务与跨境数字贸易、数智建模与统计监测、绿色发展与生态价值、财政金融科技与风险管理、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等主题的研究。
(四)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培育项目: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加大培育力度,提高立项率,特设立本类项目。申请人应符合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条件(可参考2025年申报公告的申报条件,网站:http://www.nopss.gov.cn/n1/2025/0616/c431030-40501756.html)。该项目研究周期3年,每项资助3万。培育项目负责人列入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重点申报对象,科技处为项目负责人提供全方位申报辅导与论证服务。
(五) 学院自筹项目:为推进学校“1186”战略,推动“三型三化”改革,切实提升学院教师科研和教学的研究能力和水平,营造良好研究氛围,推动学科和专业发展,特设定此类项目。项目由学院提供经费资助。申请人可根据所在学院相关要求进行申请并提交材料,由所在学院科研秘书统一汇总。研究周期、资助金额和资助项目根据学院相关要求进行管理与资助。项目纳入校级课题管理,由科学技术处负责项目的评审、立项、公示、公布、指导、管理、验收等相关工作。
二、申报要求
(一) 申请者应紧密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及学科发展的需要,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科特长,拟定研究课题,题目设计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体现有限研究目标,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
(二) 申报引进人才项目的老师在提交《云南财经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时需附上与人事处签订的协议。
(三) 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培育项目需提交不少于12万字的书稿。
三、结题要求
(一)引进人才项目的预期成果须第一作者以云南财经大学作为第一署名单位,在C类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至少1篇。
(二)基地专项的预期成果:咨询报告获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三)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培育项目培育期间,申请人须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完成下列任务之一的,准予结题:
1. 获得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立项;
2. 若在资助期内,申请人获得了其他国家社科基金或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立项,须第一作者以云南财经大学作为第一署名单位,在C类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至少1篇。
申请人在培育期间未按要求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后期项目,则立即终止培育项目并追回已使用的经费。
(四)学院自筹项目结项要求根据学院规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五)项目成果应标注“云南财经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资助”,凡未标注的成果,结题验收时将不予认可。
四、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一)引进人才项目、基地专项:申请者按填表要求认真填写《云南财经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1)1份,《云南财经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项目活页》(附件2)一式5份,A3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二)“有组织科研”专项:申请者按填表要求认真填写《云南财经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1)1份,A3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三)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培育项目:申请者按填表要求认真填写《云南财经大学科学研究基金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培育项目申请书》(附件3)一式5份;申报成果1套。
(三)学院自筹项目:申请者按填表要求认真填写《云南财经大学科学研究基金自筹项目申请书》(附件4)1份
(四)部门全部申报项目汇总清单《申请汇总表》(附件5)
(五)申报者将填写好的相关材料报送本部门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统一汇总后,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提交至科学技术处。
(六)请各科研秘书于2025年11月11日(周一)17:00前将各部门的相关材料汇总并将加盖公章后的《申请汇总表》统一报送至致远楼106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125605
电子邮箱:zz2081@ynufe.edu.cn
附件:1. 云南财经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
2. 云南财经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活页
3. 云南财经大学科学研究基金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培育项目申请书
4. 云南财经大学科学研究基金自筹项目申请书
5. 云南财经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