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智库决策咨询、资政建言作用,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平台建设发展,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智库项目(以下简称“智库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指标
智库项目主要面向全省52家重点培育新型智库、8家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试点)的研究人员申报。智库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第一批重点培育新型智库综合评估等次为“优秀”的每家不超过6项,等次为“良好”的每家不超过5项,其余每家不超过4项。第二批重点培育新型智库、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试点)每家不超过5项。
二、项目类别
智库项目应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和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充分体现决策咨询类项目特点,致力于提出专业化、建设性、务实管用的建议,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申请人可依据《2026年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智库项目重点研究方向》(以下简称《重点研究方向》),结合智库或实验室发展定位、研究方向及自身研究基础,从不同学科领域、研究视角自拟题目开展研究,不直接将研究方向作为具体选题申报。
智库项目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资助强度分别为:重点项目5万元/项、一般项目3万元/项、青年项目2万元/项。立项数量根据项目申报数量及申报质量等情况拟定。
三、资格条件
(一)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
2. 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前期研究成果,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或科研组织指导职责。
3.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申报重点项目。具有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人员,建议申报一般项目、青年项目。
4. 全日制在校生及非智库或实验室研究成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报。
5. 申报青年项目的申请人,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年6月18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6月18日后出生)。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
1. 设有科研工作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2. 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的,须征得原单位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兼职单位须审核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有效性,并承诺信誉保证。
3. 项目一经立项,除限于省内的工作关系变动外,不得变更项目责任单位。
(三)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确保申报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开展项目研究,对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1. 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申报,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申报。
2. 截至2026年6月18日,在研省社科规划项目(含“马工程”项目,单列学科项目、委托管理项目等,下同)未结项或未提交结项申请材料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 申报人已申报省社科规划其他项目,但暂未公布立项结果的,可以作为申请人参加本次申报。若已申报项目获得立项的,本次将不再立项。
4. 截至2026年6月18日,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不满3年、撤项不满5年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申报人违反上述规定申报项目的,视为违规申报,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如获立项一律作撤项处理。被撤项的项目,除追回已拨付的项目资助经费外,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
四、申报方式
本项目限项申报,采取“校内遴选+系统上报”的方式,经校内评审的遴选项目,方可提交系统申报。
1. 申报人下载申报所需的《2026年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智库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2026年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智库项目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2026年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智库项目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在2026年6月11日上午10:00以前,请将所有材料(申请书、汇总表、活页电子版)以申报人姓名为文件名打包,一并报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2. 凡研究内容涉及敏感问题、论证材料含有涉密或不宜公开等内容的,请刻送光盘直接提交科技处。
五、成果要求
本项目研究完成时限为2027年12月31日,不可作延期申请,鼓励早出成果、出高质量成果。如获立项,申请人要恪守学术诚信,践行申报承诺,按时完成研究任务并申请结项。项目管理、经费使用分别按照《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项目研究成果形式主要为研究报告和决策咨询报告。项目申请结项鉴定时,须至少提交1份综合研究报告、1份决策咨询报告,并在公开出版的报刊发表1篇理论文章或学术论文,或提供1份获得省部级(含)以上领导同志批示的咨询报告。综合研究报告总字数原则上不少于3万字(重点项目不少于5万字),决策咨询报告总字数不少于3千字,除去本人引用复制比不得超过20%。鼓励项目团队围绕项目研究产出多种形式的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
项目逾期未申请结项或研究成果质量不高未通过结项鉴定的,项目将作终止研究处理,项目责任单位须按原渠道退回项目资助经费。
六、注意事项
1. 申请人须按照《申请书》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填报其他版本无效。《申请书》封面“学科分类”须按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1个“一级学科”名称。《申请书》中“一、数据表”排版在1个A4版面。《申请书》签字盖章部分须齐全。
2. 《申请书》中“代表性研究成果”限报5项,注明作者、成果名称、形式(如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发表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或出版时间等信息。合作者须注明作者排序,不得填写项目组成员及与本项目无关的研究成果。
3. 《活页》不再填写“研究基础”,严禁以任何形式出现任何可能透露单位或申请人的信息。《活页》论证字数一律不超过7000字(含图表内容),其中“选题说明”不超过300字。
4. 科技处将对申报材料作统一审查,对不符合申报资格条件、申报题目不规范、签字不齐全,以及《申请书》《活页》填报排版错乱、《活页》直接或间接透露单位或个人信息等,一律作审查不合格处理。
5.请所有参与本次申报的老师务必加入申报专用QQ群,入群申请请备注“所在部门+姓名”,未按要求备注者不予审核通过。
联系人:徐老师;联系方式:6512 5605
QQ申报群:1105119437
邮箱:anne@ynufe.edu.cn
科学技术处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