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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试行)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5-11-20
第一条 根据《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结合学校关于吸引优秀生源、形成合理研究生教育激励机制的实
际需要,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一年级新生,研
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条件及资格、评审程序、评审原则、
奖励标准、奖金发放与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
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条 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的奖项设置和获奖条件:
(一)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的获奖比例为评选对象的
100%,设三个等级,推荐免试研究生获一等奖,第一志愿报考
我校并被录取的研究生获二等奖,其余研究生即获三等奖。(二)
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的获奖比例为评选对象的100%,全部按
云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二等奖评定。
第四条 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获得者遇有下列情况之一
时,撤销奖学金,已发放的奖学金予以追回:(一)研究生新生
未报到注册者;(二)申请休学被批准者;(三)《云南财经大学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规定的事项。
第五条 本细则自2014 级博士、硕士研究生起试行,由云
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部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