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零星维修项目申报
适用范围:单项预算在3000元至1万元内的公共设施维修项目
申报材料:1.《零星维修项目申报表》;2.维修项目预算书;3.其它相关材料
申报流程:窗口受理→现场复核→科室初审→部门审签→窗口发放《维修项目审批表》
承诺时限: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工作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 专项维修项目申报
适用范围:单项预算在1万元至20万元内的公共设施维修项目
申报材料:1.《专项维修项目申报表》;2.维修方案;3.维修项目预算书;4.其他相关材料
申报流程:窗口受理→组织编制技术和经济文件→部门初审→学校审批→窗口发审批材料(会议纪要等)
承诺时限:国有资产管理处初审工作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 使用部门经费的维修项目申报
适用范围:校属各部门管理使用范围内的小型维修改造项目
申报材料:1.《云南财经大学采购实施计划申报审批表》;2.维修方案;3.维修项目预算书;4.其他相关材料
申报流程:申报部门准备申报材料→财务处确认经费来源→国资处窗口受理→部门初审→学校审批(预算1万至20万元内项目)→窗口发审批材料
四、 单项维修预算在20万元以上的维修项目
由各管理使用部门向学校申报专项建设项目,经学校审批同意、安排专项预算后,管理使用部门收集维修项目资料、填写《云南财经大学采购实施计划申报审批表》,报国有资产管理处按照程序组织政府采购。
相关工作表格可到国有资产管理处网页“资料下载”栏目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