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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财经大学维修项目结算审核工作指南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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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财经大学维修项目结算审核工作指南
 
一、        零星维修项目结算申报(单项预算在10000元以内)
申报材料:1、《零星维修项目申报表》及立项批复;
2、学校验收并确认的《维修项目验收表》;
3、结算书及工程量签证;
4、申报部门填写并签章的《结算审核意见表》;
5、其它相关材料。
申报流程:窗口受理→科室初审资料→部门复查→送交专业造价机构审核→初审结果反馈申报部门→三方签认结算审核结果→窗口发放结算审核定案表及相关材料
承诺时限:部门初审工作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含外审时间)
 
二、        专项维修项目结算申报(单项预算在10000元及以上)
申报材料:1、《专项维修项目申报表》及立项批复;
2、学校验收并确认的《维修项目验收表》及验收报告;
3、结算书、工程量签证及《结算审核意见表》;
4、其它相关材料。
申报流程:窗口受理→科室初审资料→部门签署意见→送交监审处审核→确定结算造价
承诺时限:部门审核工作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结算审核意见表》可到国有资产管理处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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