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经大学2014年金融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国家招生政策,坚持质量第一、宁缺毋滥的原则,保障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金融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复试工作原则
1. 坚持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 坚持按需招生。复试中侧重对考生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的深度考察。
3. 坚持差额复试。参加复试人数比例按1:1.5(左右)确定(录取与复试人数之比)。
4. 第一志愿优先,兼顾选拔优秀。
5. 充分尊重复试组导师在业务考核等方面的意见。
一、招生计划
2014年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根据生源情况,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具体情况如下:
学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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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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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志愿
上线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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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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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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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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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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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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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专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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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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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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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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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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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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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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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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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专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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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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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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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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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复试方式
1、专业面试以口试方式进行,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情况及结果记录入《云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表》,并全程录音。
2、科研能力及其它采用调查方式进行。
3、政治审查以信函调查方式进行。
(二)复试内容
1、专业面试:考核学生的专业素养、人文素养、思辨能力、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英语口语及听力:考核学生英语听说表达能力。
3、科研实践能力及其它(重点考察科研潜能、综合素质、人文素养等情况)。
4、面试不指定参考书。
(三)复试时间及具体安排:
1、4月 11 日 15 : 00 于 博远楼101室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
2、4月8日-4月10日 于云南财经大学校医院体检
注:
(1)7:00—9:00 空腹抽血,9:00—16:00 常规体检;
(2)请考生在体检前注意休息和饮食,以保证体检结果准确;
(3)其余内容参见《云南财经大学2014年研究生复试体检工作方案》)。
3、4月 12 日 8 : 30 至 12 : 00 于博远楼一楼面试
考生所提供材料严禁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取消复试资格,已录取的将取消录取资格。考生须提供材料如下:
1、统考考生:①毕业证书原件或学生证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或学籍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查询打印件);②二代居民身份证;③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④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各种奖励证明、资格证等(若有);⑤同等学力考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高职高专毕业两年或以上、本科结业)的同等学力资格和毕业年限;⑥收取①②③④复印件。
2、享受少数民族照顾分数线的考生必须提供考生与单位签订的委培或定向协议书。
3、所有复试考生需签订《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就读承诺书》。
(五)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
2、复试内容:英语、专业、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思想政治理论
3、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英语成绩×20%+专业成绩×60%+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成绩×20%;
(六)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及参考书
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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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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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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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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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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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任意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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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市场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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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市场学》任意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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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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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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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经济学》高鸿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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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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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原理》孙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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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复试参考书
参考书需与《云南财经大学201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书目一致。
(八)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总分转化为百分制分数)×60%+复试成绩×40%。所有各项成绩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一)各专业复试合格考生,第一志愿依据总成绩从高至低录取后,调剂考生再按总成绩择优录取。
(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分数线的考生按委托培养或定向方式录取。
(三)以下情况考生不予录取:
1、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考察不合格。
2、复试成绩不及格。
3、同等学力加试单科成绩不及格。
4、体检不合格(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四、相关费用
根据物价局批准标准,相关费用收取标准:
体检费
130元/人
五、监督
1.研究生招生监督工作小组对招生考试工作进行监督并受理考生投诉,各培养单位纪委委员参与监督工作。考生如发现招生过程中存在违纪行为,可在4月20日前向研究生招生监督工作小组投诉。
2.投诉方式
电话:0871-65114879
云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201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