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五一”、端午节期间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

信息来源:金融学院 发布时间:2019-04-30
关于2019“五一”、端午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云南省监察委员会关于2019“五一”、端午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云纪发电〔20193号)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十届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纠治“四风”,加强作风建设,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努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确保2019“五一”、端午期间风清气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站位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把刹住“四风”作为巩固党心民心的重要途径,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要露头就打,对“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要时刻防范。各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认真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及时作出部署,严明纪律要求,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发挥表率作用,既要模范遵守节庆期间纪律要求,又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严格约束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出现的问题要敢于碰硬,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确保各项纪律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严明纪律规定,明确纪律红线

各单位要切实抓好节庆假期纪律执行和作风建设。要立足于早部署、早提醒,切实加强对教职工、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通过职工大会、微信等途径,将节庆期间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一名干部职工,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各单位和全校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节庆假期各项规定,严禁违规收送“红包”、礼金、有价证券和安排接受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购物卡、有价证券、高档酒水和粽子等节日礼品;严禁公款旅游、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严禁公款吃喝,到学校内部食堂、农家乐等违规就餐;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严禁违规发放奖金、值班加班补助和实物等津贴补贴;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严防奢侈浪费和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三、拓宽监督渠道,强化监督实效

各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和各二级纪委要加强对本单位执行纪律规定的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公款吃喝、以各种名义套取资金用于吃喝送礼、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旅游,巧立名目滥发津补贴或加值班费等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差旅费、会议费、公车使用等费用报销制度和规定,严格财务报销审批流程,仔细甄别各类费用名目,防止财务报销过程中虚报项目、虚列支出、并单消费等隐形变异做法。有公车的部门要严格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加强节庆假日期间公车管理,无正常公务使用的一律封存停驶,填写《云南财经大学节庆假日期间公车管理备案表》报校纪委办公室备案。

四、加强执纪问责,从严查处顶风违纪行为

学校纪委将对各单位节庆假日期间纪律作风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对各单位节前节后公务接待报销情况进行财务抽查。对节庆假日期间仍不收手、不知止,继续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既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校纪委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畅通举报渠道,接受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违纪违规事件实名举报。监督举报电话:

  勇(纪委副书记、监审处处长)13577007715

李昆峰(纪委副书记、纪委办主任)13888998970

监督举报电子信箱:yncjdxjw_jsc@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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