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经大学2023年金融学院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线下)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27

  依据教育部、云南省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文件以及《云南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名额及复试名单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拟施行差额复试,复试差额比例根据招生名额和生源情况确定,各专业招生名额、复试人数见下表:

专业

学习形式

招生名额

第一志愿复试人数

金融

全日制

85(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人)

158

保险

全日制

29

21

金融学

全日制

28

3

保险学

全日制

7(含推免生1人)

0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通过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调剂考生复试名单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查询或通过金融学院网站(网址:https//www.ynufe.edu.cn/pub/jrxy/查询。

二、复试形式及内容

(一)复试形式

复试采用线下复试方式,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参加复试考生须严格按照我校疫情防控相关方案执行。复试具体安排详见第四项内容。

面试收费、考生复试资料提交、考生身份验证、面试录音录像均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研招远程面试系统进行。

网络远程复试平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研招远程面试系统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外语能力、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思想政治。复试分数满分100分,复试时长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

1.专业综合测试满分100

重点考核专业理论知识和知识结构。

2.外语能力测试(含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100

主要测试专业英语、听力和口语。

3.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

结合考生提供材料进行科研潜力和实践能力等素质考核。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1)考试时间:202341日09:00-4112:00

2考试方式: 线下

3)考试科目:

专业

加试科目1

加试科目2

金融

金融学

金融市场学

金融

金融学

金融市场学

保险

保险学原理

保险经济学

保险学

保险学原理

保险经济学

4)考试科目分值:满分100分,60分及格。

5.思想政治审查

全面审查考生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内容。考生提交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具体要求详见《云南财经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附件4

  三、复试准备工作

1.考生须认真阅读《云南财经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考试线下复试考场规则》(附件1,知悉理解规则内容,并严格按规则执行

2.考生须提前知悉本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有关复试录取的各项要求和工作安排,提前规划好个人行程,确保准时参加复试考试。

3. 考生参加面试缴费、复试资料提交、考生身份验证均需通过研招远程面试系统进行。请考生自己安装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软件。主用平台研招远程面试系统安装使用说明详见《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无需准备二机位设备。若有问题及时同报考学院联系。

4.做好复试材料准备及提交工作:考生须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确保材料真实有效,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才能参加复试。若所提供材料存在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取消复试资格,已录取的将取消录取资格。考生按下表要求准备复试提交材料,并按《云南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提交材料汇编》(附件2格式要求,将所有材料汇总到1个文件中(PDFWORD格式,大小不超过10M),文件命名格式为:考生编号+姓名+报考专业名称。按复试细则的时间要求提交研招远程面试系统


序号

材料名称

提交材料说明

备注

1

个人简介

提交一份电子版本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2

复试承诺书

提交一份电子扫描件或照片

详细见《云南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

3

准考证

提交一份电子扫描件或照片

准考证丢失,可登陆研招网重新下载

4

身份证

提交一份电子扫描件或照片

身份证正面和反面

5

学生证

提交一份电子扫描件或照片

仅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

6

学历证书

提交一份电子扫描件或照片,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

报考时,系统提示学历或学籍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供具体提交内容如下:

境内学历考生须提交相应的学历和学籍认证报告

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

7

学位证书

提交一份电子扫描件或照片。若无学位证书,可不提供


8

大学(或大专)成绩单

提交一份电子扫描件或照片,须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管部门盖章


9

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

提交一份电子扫描件或照片

详见《云南财经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附件4

10

就读承诺书

提交一份电子扫描件或照片

详见《2023年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就读承诺书》(附件5

11

大学期间科研论文、毕业论文(毕业论文提纲)、各种奖励证明、资格证书等

提交一份电子扫描件或照片。若无,可不提供

具体要求如下:

获奖及荣誉:校级及以上级别奖励;

学术成果(论文、著作、专利):仅须提供封面、目录、摘要页;

科研项目:厅级及以上级别课题,且仅限本人主持的项目,提交封面页、研究内容页、签章页

12

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合同书

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合同书一式两份,提交一份电子扫描件或照片。

仅定向培养考生提供,其中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其定向单位须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具体信息详见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合同书详见《云南财经大学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合同书》(附件6

13

户口本

提交一份户口本第一页和本人信息所在页扫描件或照片。身份证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变更的考生,还须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信息变更相关证明或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相关页面

以下两类考生提供: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

身份证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变更的考生

14

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提交一份电子扫描件或照片

在校硕士、博士学位考生报考需出具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15

自学考试/网络教育考生报考承诺书

提交一份电子扫描件或照片

仅未取得学历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的考生提供,详见《自学考试/网络教育考生报考承诺书》(附件7

16

自学考试考生成绩单证明

提交一份电子扫描件或照片

未取得毕业证的自考考生提供

17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加分申请表

提交一份电子扫描件或照片

根据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符合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加分等),须在初试成绩公布后,国家分数线公布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享受照顾政策。请已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的考生填写,并提交《云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加分申请表(附件8及相应的加分证明材料

四、复试具体安排

(一)复试时间

复试专业及学习方式

学位类型

复试形式

批次

报到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

金融

(全日制)

专业

面试

一志愿考生

12023428:00

2)思远楼

12023429:00开始

2)思远楼见相关安排表

保险

(全日制)

专业

面试

一志愿考生

12023428:00

2)思远楼

12023429:00开始

2)思远楼见相关安排表

金融学

(全日制)

专业

面试

一志愿考生

12023428:00

2)思远楼

12023429:00开始

2)思远楼见相关安排表


(二)复试具体安排

考生自行登录“研招远程面试系统”,进行复试费缴纳复试材料提交,具体要求如下:

1、缴费

(1)缴费平台:研招远程面试系统

(2) 一志愿缴费时间:20233299:00-32917:00

2、复试材料提交

(1)复试材料提交平台:研招远程面试系统

(2)一志愿考生复试材料提交时间:20233299:00-32917:00

3. 考生将按附件2格式要求编制的复试材料(PDFWORD格式),以考生编号+姓名+报考专业名称命名文件,上传至系统。考生应密切关注复试材料审核情况,及时登陆系统查看资格审核结果,未符合要求的,须按要求进行补充。

注: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以指定方式完成复试费用缴纳和复试材料的提交,逾期不缴纳费用、不提交材料、提交材料不合格或补充材料后仍然不符合要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复试流程

1. 登录系统:考生须在本人手机端登陆复试系统

2. 候考:考生登陆复试系统通过实人认证后,保持候考状态,面试教室外等待复试助理通知进入面试教室

3.再次提醒各位考生,本次复试采用线下方式进行,请考生务必于202342日上午8点前到达昆明市龙泉路237号云南财经大学南院思远楼二楼报道并等候现场面试,考生务必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四)复试参考书

专业名称

复试参考书

金融学

不指定参考书目

金融

不指定参考书目

保险

不指定参考书目


五、复试成绩计算及相关要求

(一)复试成绩计算

1.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

2. 复试内容:外语测试、专业综合测试、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测试。

3. 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外语测试成绩×20%+专业综合测试成绩×60%+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测试成绩×20%

4. 同等学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科目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

)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总分转化为百分制分数)×60%+复试成绩×40%。所有各项成绩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复试成绩公布

复试结束后,考生复试成绩在金融学院网站上公布。考生对成绩有异议,可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向报考学院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六、拟录取及公示

(一)拟录取名单确定

1. 学院依据提前公布的各招生专业(或方向)的招生名额:

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从第一志愿(不含校内调剂考生)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择优录取。

若该专业(或方向)第一志愿考生全部录取后仍有招生名额剩余,则按总成绩择优拟录取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若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择优录取,若复试成绩仍相同:学术型硕士依次依据业务课1(数学)成绩、外国语成绩、业务课2成绩确定排名,进行择优遴选;专业型硕士依次依据外国语成绩、业务课1成绩、业务课2成绩确定排名,进行择优遴选。

2以下情况考生不予录取:

(1)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考察不合格。

(2)复试成绩不及格。

(3)同等学力加试单科成绩不及格。

(二)拟录取公示

1. 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或未按要求完成人事档案调档手续的拟录取考生取消其拟录取资格,不列入拟录取公示名单。

2. 拟录取考生名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示,公示时间为十个工作日。

3.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云南省教育厅审核、录取并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七、体检

(一)体检要求

我校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体检项目

1. 五官科视力/矫正视力

2. 外科身高、体重、淋巴、甲状腺、脊柱

3. 内科血压、发育及营养情况、神经及精神、肺及呼吸道、心脏及血管、腹部器官、肝脾

4. 心电图

5. 化验检查肝功、肾功、血糖测定

6. 胸部X透视(肺结核)

(三)体检报告提交

拟录取考生自行前往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并在金融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近2个月内(按提交截止时间计算)的体检报告。

体检报告提交截止时间:2023430

体检报告提交方式:须编制汇总到1pdf文件中,格式为:考生编号+专业+姓名+体检报告。

文件发送至邮箱:jrxy_yjsglk@ynufe.edu.cn

八、函调人事档案

学院对拟录取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函调人事档案,具体时间和要求由学院另行通知。

九、相关费用

根据物价局批准标准,相关费用收取标准:

复试费:100元/人,同等学力加试考生加收80/人。

所有费用缴纳后概不退费,请考生谨慎缴费

十、违规处理

(一)复试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云南财经大学和报考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

特别提醒: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二)对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三)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与我校复试相关的内容。复试过程中,所有涉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复试过程和内容保密。

十一、监督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考试工作进行监督并受理考生投诉,各培养单位纪委书记(纪委委员参与监督工作。考生如发现招生过程中存在违纪行为,可在430日前向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投诉。

(二)投诉方式

电话:0871-65114879

邮箱:yncjdxjw_jsc@sina.com


十二、咨询渠道

金融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期间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联系部门:金融学院

联系人: 李老师

联系电话: 0871-65198327

联系邮箱:jrxy_yjsglk@ynufe.edu.cn

辅助联系平台:

金融专硕一志愿QQ群: 253525044

金融学学术型硕士一志愿QQ群 :273288286

   保险专业硕士一志愿QQ群:157541641  

   备注:以上联系群仅接受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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