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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作者: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22-05-20

校属各单位: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具备承担我校教学计划内一门课程能力,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课程(含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且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合格的教学人员、具有博士学位或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的教学人员,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我校在职在编人员;

2.依法签订3年及以上(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合格,提出申请时合同存续期在一年以上的编制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

二、认定流程

(一)申请人网上报名

1.申请人在5月23日9:00至6月2日18:00期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www.jszg.edu.cn)完成网上申报。

2.申请人应根据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信息,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格式为JPG或JPEG格式,不大于190K,尺寸为25mm*35mm,高度应大于408像素并小于418像素)。在教师资格报名信息系统上传的照片、体检表所贴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须一致。

3.申请人应如实填报《个人承诺书》,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由申请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现场审核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携带有关申请材料和档案袋(附件3-3 个人材料审核清单粘贴在封面上),于5月24日-6月2日期间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致远楼311-1室)进行现场审核确认(认定条件、申请材料详见附件)。

三、相关要求

(一)教学能力测评

1.测评对象

符合高校教师资格高校教师申请认定条件但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的教师(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博士学位者和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若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所有人员免测):

(1)已通过教育理论考试,需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2)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

2.测评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2年5月27日下午14:30;

地点:另行发布,届时会在QQ群里通知。

3.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统一报名,填写测评报名汇总表,电子版于5月24日(星期二)17:00前发至jfzx@ynufe.edu.cn,逾期视为无人申报,不再受理。

(二)任教学科申报为“二级学科”,按教育部公布的本科专业目录来填报,不能按大类或学校自定课程名称申报。

(三)有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行为,不予认定。无教师资格、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不得安排其承担教学任务。

(四)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工作需要,请申请人错峰进行现场确认,确认前QQ群里预告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徐老师。

(五)申请人加QQ群:因时间紧,任务重,为便于后续工作开展,请各单位通知申请人加QQ群:545488644(财大-教师资格认定群)。

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65192493 邮箱:jfzx@ynufe.edu.cn

附件:1.云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1. 认定条件


    申请材料


    教学能力测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