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中心内设科级机构

1.通识课程管理科:负责按照全校通识课程对标建设标准,引导和激励教学单位夯实课程建设;做好通识课程准入审核以及相关任课教师的教学能力鉴别工作;做好通识课程的评价及信息反馈工作。

2.专业课程管理科:负责按照各专业课程对标建设标准,引导和激励教学单位夯实课程建设;做好专业课程准入审核以及相关任课教师的教学能力鉴别工作;做好专业课程评价工作及信息反馈工作。

3.质量标准科:负责按照“两类三层”,即通识课程和专业课程两大类,全国一流、全国平均水平和云南省先进水平三个层次,借助专家力量,结合教学单位建议,逐渐形成各类课程具体评价标准。

4.综合科:负责部门行政事务、财务管理、文件档案管理、部门和科室的协调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