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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2年云南省省院省校教育合作项目(教师学习进修)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 发布日期:2022-03-18 阅读次数:

关于做好我校2022年云南省省院省校教育合作项目(教师学习进修)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云南省省院省校教育合作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此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申报要求

(一)有计划地资助中青年教师到省外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攻读博 士学位或进修、访学。申请者为在职在编教师,年龄在申报 当年 1231 日前不超过 45(1977年以后出生)。

(二)申报攻读博士学位、进修、访学资助为已在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进行学习进修备案,2021年已派出但未被资助或 2022年拟派出的教师。教师进修一般为半年,访学一般为 1 年。教师攻读博士学位一般按 3 年学制资助。

(三)今年省院省校教育合作项目无申报名额限制。

(四)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攻读省内高校学位等不 在本项目资助范围内。

二、经费资助

(一)重点支持到与我省签订省校战略合作协议的高校(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天航空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中国民航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东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民族大学、西南大学、东华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华南理工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共 35所)进修、访学和攻读博士的教师。对到其他省外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进修、访学和攻读博士学位的教师,视 2022年经费情况适当支持。

(二)已经获得其他各级各类进修访学和攻读学位项目资助的教师,本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三、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此项目请报名登录:进入云南财经大学网站-网上服务大厅-业务系统-人事系统-进修培训管理-进入服务-教职工组-申请-点击“省院省校教育合作攻读硕士/博士博申请表”或“省院省校教育合作进修访学申请表”-填写申请表-提交-导出-线下请领导审核签字盖章。

(二)各院、各单位的人事系统管理员在本单位(部门)领导线下审核同意后,请及时登录人事系统点击审核通过。

(三)申请表连同申报教师的录取通知书、委托培养三方协议和学费收取通知单、身份证件等材料复印件各一式8份于2021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5:00前报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致远楼311-1室),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65192493、短号(8493)。

特此通知。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