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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实验室与实验教学管理中心 | 发布日期:2019-07-12 12:00:00
 校属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近期和暑假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校党办[2019]52号)和学校安全维稳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好暑假安全管理工作,学校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请各实验室做好统筹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1.实验室安全是学校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实验室的安全就没有学校的安全。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实验室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全面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

2.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实验教师及实验室工作人员,学习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并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3.各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分管领导和安全管理员负责本实验室安全工作,不得将实验室擅自交由学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管理,不得从事实验室工作无关的活动。要确保实验室的水、电、气、化学、生物、网络等的安全使用,并且做好防盗工作。假期不使用的实验室要彻底进行安全复查工作,确保设备、水、电、门窗等关闭完好,关闭电源总闸,门上贴好封条;假期使用的实验室在每天下班时关闭所有电源、门窗,把防火防盗工作落实到位,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检查工作内容

本次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采取学院自查与学校检查组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检查范围为校属所有教学实验室。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责任机制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运行情况、用水用电用气等基础安全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安全教育及应急预案设立情况、假期防火防盗落实情况等。

2712日,在各实验室自查自检的基础上开展学校现场检查:由实验室与实验教学管理中心和保卫处组成检查组,到实验室开展现场检查。

3.713-91日整改阶段:对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结合假期和开学安全管理要求,完善规章制度,明确责任措施,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照单整改,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实验室与实验教学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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