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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0
各位老师:

按学校考核工作安排,现将2021年度考核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21年12月31日在编在岗的处级以下教职工、编制外合同制人员。

二、考核时段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考核原则

年度考核遵循民主公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注重绩效、全面考核、奖惩挂钩的原则。

四、考核组织

人事处负责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统筹协调。学院成立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实施本院教职工考核工作。

五、考核程序

1. 在编在岗的处级以下教职工

教职工个人对照所聘岗位职责,对履职情况进入校园网首页“网上服务大厅”—“业务系统”—“人事系统”—“年度考核”进行考核内容填写。

2. 编制外在岗教职工

对照所聘岗位职责,从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对履职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填写《云南财经大学2021年编制外职工履职考核表》交所在单位。

3. 学院召开考核工作小组会议,审核个人填写表格,组织考核,考核结果在单位内部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无误后提交。

六、其他

1.本年度内新参加工作人员应按要求填写考核表,考核结果只能确定为“不定等次”;

2.本年度内外出学习、锻炼等工作半年以上人员应按要求填写考核表,部门考核时参考接收学习单位出具的鉴定意见确定考核等次。

3.若参与考核人员在受党、政处分期内,请务必提前与人事处联系,落实政策依据后确定考核等次。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结果评定为不合格:

严重违反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的;触犯国家法律,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延误本职工作、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的;经常迟到、早退,缺课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天数的;违规从事教学、培训活动,或未经学校同意从事商业活动而严重影响本职工作的;无充分理由,拒不接受工作任务,或者敷衍拖拉,影响整体工作,造成较坏影响的;因工作失职或不负责任造成重大责任事故,造成很坏社会影响或较大经济损失者;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者。

七、考核等次及其使用

(一)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不定等次。各单位要坚持标准,考核等次为“优秀”的教职工总数必须控制在本单位本批次考核人数的15%以内(去除小数点后数据取整)。

(二)在编教职工考核结果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薪级工资调整的主要依据。

八、考核要求

(一)时间要求:

1. 在编在岗的处级以下教职工

(1)系统开放、部门确认考核人员名单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15:00至12月20日12:00;

(2)系统开放个人填写《云南财经大学教职工考核表》时间为:12月21日8:00至12月25日24:00;

(3)系统开放部门审核、公示时间为:12月26日至2021年12月31日24:00;

(4)学院2022年1月4日(星期二)17:00前,将本人签字确认、部门盖章后的年度考核表(每个部门分别装二盒或者二个夹子),公示情况、考核结果汇总表一并交人事处。

2.编制外在岗教职工

学院于2022年1月4日(星期二)17:00前将本人签字确认、部门盖章后的年度考核表和《云南财经大学2021年度教职工履职考核统计表》纸质版(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交人事处编外用工管理科(313室),统计表电子版请发至邮箱rsc2@ynufe.edu.cn。

(二)被考核教职员工在考核时段内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年度考核不能为“优秀”或者“合格”。

(三)考核结果须经考核对象签字认可。考核对象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人事处或学校相关部门提出申诉。


统计与数学学院

2021年12月20日



2021年编制外职工履职考核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