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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财经大学数据中心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7-21

第一条

人员进出机房必须随手关门,确保机房安全。机房钥匙、门禁卡配发由信息管理中心管理,不得私自配制或借给他人使用。来访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机房须经信息管理中心同意后由机房管理人员陪同进入,并做好记录。任何人未经许可,严禁在机房内随意触摸设备、拍照或录像。

第二条

各类设备出入机房都必须填写申请表,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进入。机房设备必须是需要使用地设备,非需要使用设备严禁进入。设备进入机房,凭申请表,在机房负责人的安排下,放置在机房指定位置,双方签字确认。设备需搬出机房,凭申请表,在机房管理人员陪同下搬离机房,双方签字确认。设备更新时,凭申请表,在机房管理人员陪同下进行设备更新、更换,并保证现用设备的安全和运行正常,双方签字确认。申请表由专人整理后,按年递交档案管理员归档保存,保存期为三年。主机托管的,按《云南财经大学数据中心主机托管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条

每日定期检查机房内烟感、温感、声光报警器、安全出口指示标志、气体灭火设备及消防控制线路等,确保其运行正常。

第四条

机房内严禁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和携带使用明火,严禁在消防设备周围堆放杂物。

第五条

气体消防系统灭火设备应设专人管理(消防运维单位),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更改消防系统工作状态、设备位置。每月定期进行钢瓶间设备巡检,发现过期或低压失效的消防设备,应及时进行维护更换。

第六条

每季度定期检查机房配电柜、UPS设备、精密空调的运行状况,监测输入输出电流、电压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噪音及声、光报警等。监控电池间运行环境。

第七条

每日定期对机房的设备和线路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故障、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报修,并做好记录备案。

第八条

严禁随意对设备断电、更改设备供电、网络连接等线路,严禁随意串接、并接、搭架各种供电、网络连接等线路。

第九条

防雷接地系统按国家有关部门的管理要求,每年由请有资质的单位对机房防雷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技术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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