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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中心仓库管理办法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7-21

为提升信息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为‘中心’)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低值耐用品等设备、物品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提升使用效率和效益,依照《云南财经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信息管理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遵循“账物分开管理,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结合信息管理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办法。

一、管理职责

第一条:中心设立综合仓库,并内设仓库管理员,负责资产入库、出库、盘点库存等仓库管理事务,并实时记录仓库管理台账。

第二条:入库资产的属性类别分为:新采购固定资产、更换回设备、低值易耗/耐用品、还未纳入固资管理的设备等四种。

二、资产入库

第三条:资产入库由入库办理人员填写《信息管理中心资产入库登记表》,经仓库管理员核实后入库。仓库管理员和入库办理人各自保留好《入库登记表》。

第四条:新采购资产还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且需要入库存储的,由项目负责人监督送货人提供设备清单,注明送货单位和送货人、接收人、以及各项设备是否有包装、是否有配件等信息,必要时粘贴封条。因该部分资产无法拆装验货,该部分资产第一责任人为项目负责人。

第五条:入库时由仓库管理员和入库办理人共同完成入库资产标记,使用标签纸标明资产入库日期和所在台账序号。各类别资产要分类放置,避免混乱。

三、资产出库

第六条:资产出库由资产领用人填写《信息管理中心资产出库登记表》,经仓库管理员核实后出库。仓库管理员和资产领用人各自保留好《出库登记表》。

第七条:借用他部门或者借出的设备,应当由资产借用人提出书面申请,明确借用人和借用期限,经资产归属科室主任签字,中心领导批准,并留存书面申请后方可进行移交手续。设备归还时需办理注销手续。

四、库存盘点

第八条:当仓库管理员变更、或中心年度例行资产清查、或学校要求清查资产等情形下由仓库管理员负责库存清查。

第九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中心办公会议另行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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