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经大学信息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公示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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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云南财经大学信息学院学生会

改革情况

(自评公开模板)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截至2021年11月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院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云南财经大学信息学院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备案表

组织名称:___信息学院___☑学生会/□研究生会

项目

评估结论

备  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是

□否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是

□否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是

□否

实有12人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是

□否

实有3人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是

□否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是

□否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是

□否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是

□否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是

□否

召开日期为:

2021年10月29日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是

□否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是

□否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是

□否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是

□否










二、《云南财经大学信息学院学生会章程》

云南财经大学信息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章程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原则制定。

第二条 云南财经大学信息学院学生会是学院党委领导下、学院团委指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党委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 学生会的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二)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三)组织同学开展有益于成长成才的校园文化活动,协助学院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坚持从严治会,规范学生会工作人员的产生和配备,强化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

第四条 云南财经大学信息学院学生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

第二章 会 员

第五条 云南财经大学信息学院全日制本科在读的中国学生,承认本章程,不分民族、性别,均可成为学生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应履行下列基本义务:

(一)深入贯彻落实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二)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遵守学生会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

(四)维护学生会的荣誉、团结和统一;

第七条  会员享有下列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学生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务;

(二)对学生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实行监督;

(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第三章   学生代表大会

第八条  学生会最高权力机构是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是广大同学依法依规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治理的机构。

第九条  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或修订学生会章程,监督章程实施;

(二)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学生会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

(五)选举产生出席上一级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

(六)征求广大同学对学院、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

(七)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原则是:

(一)学生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二)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会会员人数的1%,名额分配需覆盖各个班、主要学生社团,其中校、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并应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学生代表;

(三)各班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各班学生会人数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

第十一条  学生代表大会成立学生会委员会作为常设机构,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全体同学帮助和监督学生会工作。

第十二条  学生会委员会的职权是:

(一)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

(二)监督学生会章程实施;

(三)听取、审议学生会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

(四)召集学生代表大会;

(五)解决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个别调整事项;

(六)选举产生出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七)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会委员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学生会委员会对学生代表大会负责,受全院学生监督。

第十四条  闭会期间,因毕业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增补或撤换委员,由主席团提名学生会委员会通过。

第十五条  本届学生会委员是下届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

第四章   执行机构

第十六条  学生会设立学生会主席团为执行机构,并聘任团委专职干部作为秘书长协助工作。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对学生代表大会及学生会委员会负责,并定期向其报告工作。

第十七条  学生会主席团基本职权为:

(一)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对学生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二)落实学生会委员会提出的工作意见;

(三)决定聘任学生会秘书长;

(四)批准任免学生会各工作部门的负责人。

第十八条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名。设置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

第五章   基层组织

第十九条  院学生会接受所在院党委领导和所在院团委、校学生会指导,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并负责指导和帮助各班班委会开展工作。

第二十条  班委会由各班民主选举产生,设班长、副班长和委员若干人,班委会在班主任和院(系)学生会的领导和帮助下开展工作。

第六章   工作部门及人员

第二十一条  学生会下设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实践创新部、文体部、宣传设计部、权益部。学生会若需主办的重大工作或活动,则以项目化方式招募志愿者。

第二十二条  学生会办公室,在学生会主席团指导下负责学生会工作。其他各部由各主席团成员统筹协调,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开展学生会各项工作。

第二十三条  学生会各部门必须依照学生会的统一安排及各部门自己的工作特点,制定部门工作计划、经费预算等。

第二十四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遴选条件及程序是:

(一)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

(二)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三)学生会成员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四)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均可报名参加学生会工作。经资格审查后确定。

第二十五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退出机制是:

(一)自愿辞职:主席团成员、各部门负责人、活动志愿者因自身原因自愿申请退出学生会。须由本人向学生会递交书面辞呈,经院团委审查批准和学生会主席团会议通过后,方可离任。

(二)劝退、免职或罢免:对于学业成绩严重下滑、考核评价不合格、违法、违纪、违规或者其他无法正常履职的学生会工作人员,按要求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三)任满离职:主席团成员、部门负责人、活动志愿者期满离任,各职位任期均为1年,期满后不参与竞选者自动视为期满离职。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云南财经大学信息学院学生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三、院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图片1.png




四、院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 名

政治

面貌

院系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

是否存在不及格情况

1

孟鑫宇

中共预备党员

信息学院

19级

30%

2

高杰

共青团员

信息学院

19级

8%

3

程莞舒

共青团员

信息学院

19级

19%

4

李松

共青团员

信息学院

20级

14%

5

林冰洁

共青团员

信息学院

20级

30%

6

周文卿

共青团员

信息学院

20级

11%

7

张琦玥

共青团员

信息学院

20级

5%

8

姜芷嫣

共青团员

信息学院

20级

3%

9

王宇涵

共青团员

信息学院

20级

2%

10

罗晶晶

共青团员

信息学院

20级

22%

11

钱祺杰

共青团员

信息学院

20级

14%

12

黄雅萱

共青团员

信息学院

20级

14%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院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云南财经大学信息学院第十五届学生会委员会主席团成员由本届学生会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第十五届学生会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推荐主持人主持。

二、第十五届学生会委员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由第十四届学生委员会在广泛听取各选举单位意见的基础上酝酿推荐,经审查并报校党委和省学联批准后,提交会议进行选举。

三、云南财经大学第十五届学生委员会主席团由3人组成。

四、选举设监票人 1 名,由本届学生会委员会不是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的委员担任,监票人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工作人员由一次全会指定,在监票人的领导和监督下进行工作。

五、选举时实到会委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六、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代表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在对应的栏中画“○”,画其他符号或书写模糊不清部分视为无效。如另选他人,请把名字填写在其他候选人中,并在符号栏画“○”。

七、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八、候选人获赞成票数超过实到会委员半数,方能当选。获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则得票多者当选;如被选举人获赞成票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得票相等的被选举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如获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名额是否再进行选举,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九、委员因病、因事请假的,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十、选举过程中如出现本办法规定以外的情况,由全委会议决。

十一、本选举办法经第十五届学生会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

六、院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2021年11月5日

(二)召开地点:云南财经大学北院卓远楼403

(三)代表数量:35

(四)主要议程:

1.院党委领导讲话;

2.院团委负责人讲话

3.听取并审议云南财经大学信息学院学生会第十四届执行主席工作报告

4.选举产生云南财经大学信息学院第十五届学生会委员会;

5.选举产生云南财经大学信息学院学生会第十五届主席团;

6.提案征求广大同学对学院、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7.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宣传链接:https://www.ynufe.edu.cn/pub/xxxygb/xwgg/xyxw/c639736e19c54f40a34d25512730d8a9.htm

(六)现场图片

图片1.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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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院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学代会代表名额

按照《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结合学代会工作实际,拟定学生代表35人,女性代表不少于25%,具有一定数量少数民族代表,代表名额根据各基层单位学生总数按比例分配到各选举单位。

(二)学生代表的产生程序

以各班级(团支部)为选举单位,由各选举单位按分配名额及构成要求,组织学生进行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学生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由选举单位召开相关会议,按多于分配名额20%的数额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名单;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后,经同级党委审核并报校级学生会组织同意后,由选举单位全体学生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或学生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正式代表。

八、院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院团委负责人

张子夜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张子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