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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财经大学保卫处厉行节约五条规定

作者: | 发布日期:2013-06-11

    根据《云南财经大学关于勤俭节约办教育建设节约型校园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保卫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加强用电管理,倡导节约用电。

   (一)各科室人员离开时必须随手关灯,关闭电脑、水机等用电设备;白天光线充足时要关闭电灯;

   (二)楼宇执勤人员晚上关门时要逐层巡查,关闭楼层过道及卫生间的电灯;

   (三)地下车库晚上关门后关闭电灯,杜绝长明灯;

   (四)严禁在办公场所使用与办公无关的其它电器设备;严禁在值班室和宿舍内动火做饭或使用电磁炉、电暖气、电饭锅、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第二条  加强消防管网检查,防止水资源浪费。定期检查校内消防栓箱和水泵设备,及时修复消防管网漏水点。

    第三条  加强办公易耗品管理,节约办公用品。

   (一)办公用打印复印纸、打印复印墨盒墨粉、信封信笺、文具等办公用品统一由综合科购买,各科室专人领用管理。

   (二)精简文件、简报。凡可利用网络平台发文一律不印发纸质文件;

   (三)办公用纸一律购70克纸,文档材料必须双面打印,单面废纸回收,双面利用;

    第四条  严禁利用办公电话、传真机、复印机办理私事;严禁用办公电话,尤其是值班电话长时间吹牛聊天;值班电话取消长途功能。

    第五条  加强“三公”经费管理,节约办公经费。

   (一)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

   (二)严禁用公款旅游或集体外出活动;

   (三)严禁公车私用,公车专人管理,定点维修;

       (四)一般性公务接待一律在教工餐厅安排自助餐;特殊情况需校外就餐,要提前向分管领导请示,控制餐标,禁止消费高档菜品及

烟酒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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