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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4-06-10点击: 发布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省教育厅专为近期升格高校的中专学校教师举办培训班,进行《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培训和考试,为申请高校教师任课资格作准备。并入我校的部分中专教师,由于目前和今后要承担高校课程,也参加了高校教学、心理学课程的培训和考试,有80余名教师取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