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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财经大学2021学校配电设施预防性检测试验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1-07-19 来源: 作者:国资处 编辑:王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云南财经大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云南财经大学2021学校配电设施预防性检测试验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云南财经大学2021学校配电设施预防性检测试验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GXTC-CZ-C-2129135。

1.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1.4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柒万元整(¥:17.00万元)。

1.5最高限价:人民币壹拾柒万元整(¥:17.00万元)

1.6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数量

计量单位

1

云南财经大学2021学校配电设施预防性检测试验服务项目

对配电室供电设施设备及电缆进行测试,出具检测报告,并对不达要求的设备进行调试,对无法调试的设备和达不到要求的设备、电缆提出合理化建议。

1

1.7服务期限:根据采购人要求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与采购人约定的项目及内容,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1.8服务地点:云南财经大学指定地点。

1.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10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1.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 cn)“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信息记录或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时间为谈判截止当日)。

(2)供应商提供近年(2019年度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2021年后新成立的供应商需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及截至本项目谈判公告发布前一个月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供应商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0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

(2)供应商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0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中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时间为谈判截止当日);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时间为谈判截止当日)。

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谈判。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本次采购活动。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四级及以上(含四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2.4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1年0719日至2021年07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持有效证明材料到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与大观路交汇处大观首府8栋31层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3.2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4.公告发布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谈判会议

5.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0727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会议时间:2021年072709时30分(北京时间)。

5.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谈判会议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厅(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与大观路交汇处大观首府8栋31层)。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响应文件的,将被拒收。

6.报名事项:符合资要求的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前来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资料不符或不齐全的将被拒绝。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财经大学校园网》上发布。

8.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8.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执行。

8.2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按照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执行。

8.3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

8.4支持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政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9.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云南财经大学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237号

联 系 人:郝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023317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络地址: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与大观路交汇处大观首府8栋31层

邮    编:650106

联 系 人:牛女士、张女士、吕女士、廖先生

电    话:0871-64124886

传    真:0871-64644328

邮    箱:yn6461239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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